美国纽约时报日前发表社论, 指中国的律师如不能行使其工作权利, 中国就无法治可言。社论的题目是“‘306大棒’和中国对法律的藐视”。中国刑法第306条给了政府无限权力来打压律师。
纽约时报5月6日社论说,中国对维权人士和维权律师的骚扰众所周知。但是北京的对法律的藐视还不止于此。当局正加紧骚扰、关押、逮捕刑事律师。结果是许多律师由于害怕而不敢搜集证据,或为其当事人提供有力的辩护。
社论列举上月开庭审理的李庄案,李庄被指为其当事人之一编造证据。时代周刊载文说,在中国许多人认为该律师是因为反腐败而被诬陷的。三天后,检察官撤销了这一案件。可能是因为引起了太多国内外的关注。但是,李庄仍因被认为是诬陷的前案而继续服刑。财经新闻网报道,李庄工作的律师事务所仍处于被刑事调查中。
社论说,“中国刑事律师历来有“三难”之说,即会见当事人难、搜集证据难、看检方搜集的证据难。现在这一说法还要加上干刑事律师难,句号!”
社论说,中国的律师管中国刑法第306条,叫“306大棒”。他们认为,这项条款给了检察官恫吓律师、搞垮辩护的不受限制的权力。任何律师只要被指编造证据或诱导证人改变证词,如李庄案那样,就可以立即被以作伪证而拘留、逮捕和起诉。社论说,虽然多数被起诉的律师最终被宣布无罪,但冗长侮辱性的调查已经是很严厉的惩罚了。
研究中国法制的学者指出,大约数百名中国辩护律师被“306大棒”打压过。他们说这就是为什么多数中国律师在代理刑事案时不愿意搜集自己证据的原因。
社论说,如果律师不搜集证据为当事人辩护,他们就缺乏重要的工具确保国家公正地运用其权力。社论说,中国如果不能保证律师从事其工作的权利中国就无法主张其法治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