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上访后被诊断为精神病 状告鉴定医院胜诉 2011年5月15日 原文 2011年5月10日,“被精神病”已经一年多的深圳市民郭俊梅,终于以一纸判决为自己赢回了正常人的名份。 她把鉴定自己有精神病的医院和相关人员告上法院,并一审胜诉。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判决,被告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登报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万元,但鉴定郭俊….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上访截访,精神病,被精神病,国内要闻 相关文章 刑辩在途|向最高院申诉,被一审汤阴县法院拘留十天、罚款五千? 南方周末|户口簿上要盖“精神病”章,有多动症患者取药难 【404媒体】“一份错误的判决,我凭什么要尊重?”(外二篇) 澎湃新闻|23岁男子驾照拟注销背后的“被精神病”疑云 浣花溪杜甫|安徽男子正常维权却被警察送精神病院22天,依法治国还是依病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