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从网上看到故宫终于就赠送的锦旗上的别字一事作出道歉,看完全文和网友的批点,本人适中没有感受到故宫博物院道歉的诚意,这里本人谈谈自己的感受。

由于多处出现语法错误,这篇文章已被网友批驳得体无完肤了,但由于事件仓促,还有一些地方没有被发现。这里,我也给大家指出。

1、缺乏诚意:非正式的道歉

大家注意没有,这封所谓“道歉信”是从微博上发表的,发表者是一个署名“故宫官网”的家伙。我不知道别人是否认为它能够代表故宫博物院,但本人并不认为能够。即便能够,本人也只认为微博只适宜于交流信息而不是发表道歉信,这显得很不正规、庄重,更让人觉得缺乏诚意。道歉信有语病还在其次,缺乏诚意才是致命的问题所在。如果故宫博物院真有诚意道歉,那么道歉信应该发表在官网上,同时,刊登于网络、传统媒体上才对,这样才显得正式。就算是传统媒体,也要发表在正式版面上,而不是中缝,那是发布治疗花柳病广告的地方。在这种业余交流性质的微博上道歉。这显得缺乏诚意,也不庄重。其效果类似于国家领导人在厨房而不是在大厅接见外国使节。有鉴于此,本人只认为这是一种非正式的交流而非正式、庄重的道歉。

2、缺乏诚意:既无称谓,也无署名、日期

道歉信属于应用文体裁,它的基本格式要求是除了正文之外,开头必须要有称谓,结尾必须要有署名、日期。否则,是谁道歉?向谁道歉?什么时候道歉?而这篇所谓的“道歉信”中,前面无称谓,所以,本人不知道致歉对象是谁。结尾也无署名,所以也不知道道歉者是谁,至于日期,也就不追究了。按照规范的道歉信,前面应该加上诸如此类的称谓:

尊敬的广大网友:

尊敬的全体中国人民:

当然,还可以用其他称呼,但至少要有一个正式像样的称谓才符合一封道歉信的基本格式,否则,本人可以不承认这是一封道歉信。结尾署名什么,那就要看你的知羞耻程度如何了。至于规范的道歉信,网上有长沙交警2011年5月3日刊登在《长沙晚报》上向驾驶员及市民的《致歉信》,全文格式规范、行文流畅,态度诚恳,是一篇很好的范文,大家可以对比参看。

3、千古第一道歉人身份——第三者

以本人的文化程度始终看不出道歉的主体是谁,究竟是故宫博物院的领导还是故宫博物院的全体人或者……是故宫博物院的党委?

当然,党委是从来没有责任的,比如震惊全国的“三鹿牛奶事件”中,三鹿集团的党委就没有被追究责任,省委书记比省长大,凭什么三鹿集团党委书记就比董事长小呢?而实际上,三鹿集团的权力中心是党委而非三鹿集团董事长。

在第一段,就出现了“由于我们工作的疏漏”,我不知道这个“我们”是谁,接着往下看……没有下面了,下面再没有出现相关的道歉者。后面出现了“院里”这样的业余字样,而且,“院里……进行认真调查,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这句话充分说明,道歉者不是“院里”,即“我们”≠“院里”。同时,“院里”是没有错误的,是伟大光荣正确的。所以,犯错误的不是“院里”,这点大家务必牢记。

而且,根据“该部门未请示院领导,仍然坚持错误,强词夺理”这句来看,“该部门”之所以会犯错且一错再错,皆因“未请示院领导”,可见,“院领导”才真正掌握着真理,“院领导”简直就是TMD真理的化身!

也许会有人说,这个微博主人为“故宫官网”,那么道歉者就是故宫了。很搞笑,“故宫官网”只是一个网站名称,网站名称能够成为道歉当事人吗?

当然,信里还是出现了错误制造者——保卫部门。大家注意,“保卫部门”是个非常业余的描述性的词语,而不是专业名词。我不知道这个“院里”的“保卫部门”究竟是叫“保卫科”还是“安保处”或是“院安局”之类的称谓,反正信中宁愿用四个字的“保卫部门”也不愿用三个字的“安保科”之类的正式称呼。一般来说,道歉者大多是错误制造者,这次事件,如果没有别的道歉者的话,那么应该是这个所谓的“保卫部门”了。不过,令人遗憾的是,写信人显然不代表这个所谓的“保卫部门”,因为道歉信是第三人称的语气描述“保卫部门”而不是当事人的角度来称呼的,所以,这个道歉者当然也不代表“保卫部门”。

到现在,我并不清楚这个道歉者是谁,除了只知道他叫“我们”外,本人对其身份一无所知。他很神秘地带着黑色面纱跳到前台来道歉,已经匪夷所思了。而更是令人震惊是——他竟然以第三者身份来道歉!人类几千年的文明史中,有过无数封道歉信,本人自己也写过道歉信,但从来没有见过以“第三者”身份写的道歉信。没有,从来没有看见过,我所有见过的道歉信都是以第一人称的语气写的,这样才是道歉,不知道有哪位以前看见过这种奇文?

一个第三者,毫不利己,专门代人道歉,这是一种什么样的精神?这是一种古道热肠、助人为乐的精神!所以,本人建议授予这个“代人受过”的第三者“热心道歉奖”

4、这是一封道歉信还是一首赞美诗??

既然不明白道歉人身份,那么,接下来一个问题就不好处理了:由一个非错误制造者以第三方语气来道歉,这究竟算不算道歉?

从最后一段来看,这封信显然不符合道歉信的规范写法。尽管开头出现了“致歉”的字样,但由于全文缺乏明确的“道歉者身份”和“致歉对象”两个主体,所以,本人无法肯定这是一封道歉信。相反,从结尾一段来看,这是一封热情歌颂“院里领导”在“事情发生后”,大力“进行认真调查”“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了补救措施”,并“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增强工作责任心,进行全面整改……”的赞美诗。

看到这些热情洋溢的诗句,扑面而来的是组织上无微不至的关怀和滚烫火热的心灵,正因为有了领导和组织上的重视和教育,所以,我们才能不断地克服一个又一个不存在的困难,取得一个又一个虚构的胜利。正是因为有了“院里领导”的重视,故宫博物院才能夯实基础、深化改革、一步一个台阶。多好的领导和组织啊,他让我看到了光明和希望,看到了未来和进步……

为了表达我对故宫博物院滔滔不绝的敬仰之情,特例举的长沙交警的《致歉信》和“故宫领导赞美诗”结尾部分对比一下:

长沙交警《致歉信》:

治理城市交通拥堵,公安交通责无旁贷!我们一定从此次大排堵工作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加强交通指挥调度和勤务快速反应,切实做到预警快、出动快、疏导快。我们诚恳接受广大驾驶员及市民朋友的批评和监督,对拥堵给您造成的不便,我们再次表示道歉!

故宫博物院领导赞美诗:

事情发生后,院里即进行认真调查,给予当事人严肃的批评教育,并采取了补救措施。故宫博物院现正组织全院各部门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堵塞漏洞,增强工作责任心,进行全面整改。

5、业余的称呼

作为一封道歉信,其态度是必须诚恳的、语气是必须庄重的、格式是必须规范的、用词是必须严谨的。很遗憾,以上诸点,这封信统统都不具备。且文章中多次出现病句,这已经有网友提出批驳,不再赘言。但是,文章中多次出现不规范用语就值得我们仔细看看了。

首先,“院里”这个词就很业余,“院里”,究竟是哪个“院”?什么“院”?一般情况下,首先要出现正规称呼,然后才能有这种平常称呼,但可惜的是,“故宫博物院”这个名词反而出现在最后,与我们的行文习惯完全相反,导致前面的“院里”所指对象不明,写作水平相当于小学三年级。

其次,文中多次出现“保卫部门”而不是规范的正式称呼如“保卫科”,这样称呼有涉嫌模糊错误制造者身份、隐藏错误、淡化错误的倾向,属于不愿意承担错误的态度之类。

6、结尾

说到这里,大家也就明白了。尽管文中出现了一个“致歉”的词语,但是文中并没有道歉的诚意和相关道歉语句。恰恰相反,文中涌现了大量的热情洋溢对“院里领导”的赞美句子,由于过多的出现,根据文章内容来分析判断,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位叫“故宫官网”的网友在微博上发的并非什么道歉信,而是一首地地道道的对故宫博物院领导的赞美诗,这是毫无疑问的,对这种热情洋溢的赞美,本人表示深深的敬仰。

当然,在欣赏完了这首赞美诗之余,本人依然热切希望故宫博物院官方能够正式就“别字事件”做出道歉,仅此而已,别无他求。

另:看了很多遍,我始终觉得“举一反三”这个词放在那里非常怪异,有说不出的别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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