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覆核不應被視為對施政的障礙 2011年5月20日 原文 葉一知 法律和法治精神是一門專業,不是阿豬阿狗加把嘴,一個說「濫用」、一個說「破壞香港競爭力」,就能了事。 法治精神應是公民社會的常識,通識也要教,如果願意學習,一般市民都能理解,但坊間充斥太多假法治專家,口口聲聲批評司法覆核,影響學生,其中更包括我們的特首曾蔭權,一邊聲稱要尊重司法程序、不便評論案件,一邊卻引述市民意見,指部份政黨、政客借環保和保育之名阻撓大型基建上馬,質疑有人濫用司法程序。 (閱讀全文)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司法公正 相关文章 木白文笔平平|这怎么就成了好的风向? 刀下留人-周权 李冬|周权、李冬家属的沉痛声明 【404文库】刀下留人 -周权 李冬|留给最高法的时间不多了 码头青年|世界上最温柔的法官走了 念兹集|卡普里奥的核心价值,是“看得见的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