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律师的独立是保障人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 王金波-独立博客 05/22/2011 原文 律师的独立是保障人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 陈树庆. 在专制社会,虽然民众期盼着明君的德政,还经常会去寻求公正的“包青天”来垂怜自己所遭遇的不幸和冤屈。但在“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等潜规则的支配下,广大民众善良和真诚的努力往往是“希望愈大,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民主,人权,法治,民主宪政 Related Posts 【CDT关注】擦星星事务所|看看选举到底是圆的还是扁的:重谈乌坎事件「共笔」 李翘楚:维权律师许志永狱中绝食20天,体重急降状况危急 中国政治及宗教受难者后援会(澳大利亚)| 公告:2024年度(第一届)中国当代英雄母亲奖颁奖词 【CDT报告汇】“我们再也不能秉笔直书”,国安法下香港学术自由大幅倒退(外二篇) 常识流通处|有感于俄罗斯将禁止宣传“无孩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