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树庆:律师的独立是保障人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 王金波-独立博客 2011年5月22日 原文 律师的独立是保障人权、实现民主法治的应有之义. 陈树庆. 在专制社会,虽然民众期盼着明君的德政,还经常会去寻求公正的“包青天”来垂怜自己所遭遇的不幸和冤屈。但在“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等潜规则的支配下,广大民众善良和真诚的努力往往是“希望愈大, …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人权,法治,民主宪政,民主 相关文章 【404文库】水瓶纪元|《监狱法》首次大修:一场现实问题倒逼的改革 稻草和飞花|伊拉克选举:身份政治、权力博弈和网红动员 【CDT报告汇】民主制度陷入危机?牛津教授用数据说话,证明民主制度远好于“中国模式”(外二篇) 【CDT报告汇】从“数字利维坦”到“AI高墙”,中国维稳体制走向“人工智能化”(外二篇) 【404文库】“你不能自己又当警察,还当法官,这是不合理的”(外二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