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财路
李乐 王佳 晏耀斌
2011年05月21日 05:18
中国经营报
一个见财起意的窃贼,一家内地香港合作的公司,一间并不为外界熟知的紫禁城宫围——三个表面并无实际联系的角色,却在一夜之间,让习惯于被公众仰视的故宫博物院,身处舆论旋涡的中心。
1925年,故宫博物院正式设立。在此后的86年时间中,故宫博物院在中国公众的心中,普遍被赋予了文化、文物、历史的精神特征。然而,这似乎只是公众熟悉故宫的一面;在不为公众熟知的一面,作为事业单位的故宫博物院衍生出了枝系庞杂,但却结构清晰的完整商业体系。这个以故宫文化历史资源为核心的商业版图,在悄然之间,已然存在超过20年。
一个命题接踵而至——故宫赖以经营的文化与历史资源归属全民,其经营收益的使用将如何被置于透明而公开的监管之下,这恐怕是决定着谁是故宫庞大公共资源的真正拥有者的重要命题。
位于故宫内廷西路西六宫西侧的建福宫,本来并不应该是一场风波的中心所在。
5月8日,故宫失窃。三天后,嫌犯石柏魁归案,案发地诚肃殿与建福宫相距甚远。然而,这并不影响在三天之后,建福宫因豪华私人会所而成为一场风波的中心所在。实际上,这场风波的种子早已种下。2005年,一家名为益诚投资的香港企业,进入了故宫博物院的视野,通过与下属企业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成立合资公司——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这家香港企业获得了经营故宫历史文化资源的通路。
在故宫纷繁庞杂但却不失清晰的商业版图与脉络中,与香港益诚投资合作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始终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厘清故宫的“财路”所在,建福宫或是起点,但却并非终点所在。
“港商”入局
2005年是故宫博物院设立80周年的华诞之年,这一年,故宫博物院开始考虑与一家企业合作。这家企业来自香港,名为香港益诚投资(下称“香港益诚”),这家公司开出的合作条件是出资700万元人民币,与故宫博物院开展经营合作。
一位长期从事故宫相关经营活动的企业负责人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在2005年以前,他并没有听闻过香港益诚,而北京的文化经营界,也对其董事长张群言知之甚少,“至少他并不是北京这个圈子里的核心人物。”
香港益诚的全称为香港益诚投资有限公司,据人民网披露其2000年5月26日已经宣告解散。但记者获知的资料则显示,该公司于2000年6月2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由张群言任董事长。该公司的设立期限于2005年届满未续。
张群言开出出资700万元人民币的条件与故宫方面寻求合作,他的香港益诚希望得到的,是故宫所拥有的各类资源的经营权。据知情人士回忆,当时香港益诚提出了两个主要的经营方向,一是含有故宫字样、标志的各类专有名称和商标的使用权,二是在故宫内举办活动及其场地的经营权。
故宫博物院并没有立即应允,而是反复权衡。“当时故宫方面认为第一种也就是商标和专有名称的合作较为保险,所以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只对商标和专有名称的使用进行了约定,而对于场地的经营,在具体工作中再行磋商。”
于是,故宫博物院同意其下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作为与香港益诚进行合作经营的企业实体,双方于2005年订立了《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并注册成立了北京故宫宫廷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故宫宫廷”),根据双方订立的合同约定,公司的合作期限为三十年,自经营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该公司由张群言担任董事长,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委派董志霜担任董事、副董事长,委派王凤山为董事,与香港益诚方面的欧建明一起,组成故宫宫廷的董事会。此后,由于董志霜、王凤山年届退休,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又委任仇凤琴、高建文分别接任副董事长、董事之职务。
在故宫宫廷公司中,香港益诚拥有75%的股权,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则占股35%。该公司总投资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注册资本为700万元人民币,香港益诚负责100%总额为700万元的货币出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则授予故宫宫廷使用一系列带有故宫、紫禁城标识、名称的商标、专有名称的使用权,但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所被授权使用的无形资产,则不计入出资。
“当时被授权给故宫宫廷使用的故宫资源,包括‘紫禁城’和‘故宫紫禁城’的商标使用权、‘故宫紫禁城御膳房’、紫禁城御膳房的冠名权,以及‘紫禁城御膳房专造’、‘紫禁城御膳房监制’等专有名称的特许使用权。”前述知情人士称。
“定价”故宫
通过控股故宫宫廷公司,“港商”张群言终于敲开了故宫之门。
记者了解到,在双方签订的《中外合作企业经营合同》除去对商标权、名称专有权的使用授权以及经营特许进行了约定外,还特别强调, “如甲方(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没有能力协助乙方(香港益诚)及合作公司解决或处理相关问题,故宫博物院有责任出面解决”。
以“绑定”故宫博物院为前提,2007年前后,故宫宫廷公司的业务开始向经营故宫内的场地以及活动延伸。记者了解到,故宫宫廷公司经营的故宫内场地主要包括漱芳斋、午门、建福宫和宁寿宫四处。而在4年之后成为旋涡中心的建福宫,只是诸多“内场经营”的冰山一角而已。
上述四地因所处位置、地位、条件不同,拥有不同的标价。其中午门的价格最高,4~10月的室外活动收费报价为30万元/小时;建福宫和宁寿宫的收费次之,分别为室内、室外20万元/半天。漱芳斋的室内活动报价,为20万元/半天。
按照故宫宫廷公司的销售政策,西方重要节日、纪念日在上述四个场地举办活动,将在定价基础上加收30%的收费。当场地支付金额超过100万元时,可以享受9折优惠、50万~100万元的额度为9.5折、50万元以下也可以享受9.8折的优惠。场地使用房在活动前15天需要提交预订,并签订意向合同,预付30%订金。而代理公司每场次则按照10%的场地费收取代理费用。
记者了解到,2006年10月6日晚,故宫宁寿门广场曾举办了由故宫博物院主办、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冠名赞助的“潍柴动力中秋之夜”的晚餐会活动,总计参与人数超过150人,持续时间约超过5小时。
而在2005年9月26日,故宫博物院午门城楼举行了《世纪典藏情归华夏——瑞典藏中国陶瓷展》。此次展览共展出181件(套)文物,展览结束后,18件瑞典收藏中国精美瓷器,由此次展览的主办方之一 沃尔沃集团无偿捐赠给故宫博物院永久收藏。在同年10月,沃尔沃集团卡车公司大中国区的客户大会在北京故宫奉先殿举行。
本次活动的服务商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这场活动以“紫禁城的新皇族”为主题,参会人的范围主要是辐射中国内地、香港、台湾,泰国,韩国,马来西亚等国和地区的沃尔沃卡车集团的大客户群体,除故宫奉先殿的议程外,客户大会的行程还涉及泛舟颐和园、故宫宴会、长城试驾、欧式城堡之旅等活动。
“在活动中,场地方主要负责向故宫的活动申报,并提供活动期间的交通、电力、消防、安全支持、活动结束后场地的验收以及活动第三方公司的建议。”这位服务商告诉记者。故宫宫廷公司在对外联系活动的过程中,也作为案例将上述两场活动进行了推荐。而对于这两场活动,沃尔沃卡车集团、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均表示不便发表评论。
故宫 “平台”
熟悉故宫宫廷公司运作的供应商告诉记者,在经营收益的分配上,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明确公司设立前4年,不参与企业利润分红,全部故宫宫廷的经营收益均归香港益诚所有,用以抵偿香港益诚方面的全额货币出资。
“从第四年开始,也就是2009年开始,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才开始按照35%的比例从故宫宫廷公司的经营利润中,提取利润分红。”她说。2009年是故宫宫廷公司销售额最高的一年,全年销售收入473.16万元,其中服务业收入111.6万元,但其利润总额却为“-98.39万元”,处于经营性亏损状态,但销售额较2008年处于增长状态,而亏损额处于逐年下降状态。
北京中税庆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年检报告书证实了这一点。该事务所出具年检报告显示,2007年,故宫宫廷公司的销售收入为349.19万元,亏损额度高达314.24万元,到2008年时,销售收入和亏损额分别为246.19万元和259.07万元。
对于2010年故宫宫廷公司是否盈利,以及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是否开始从故宫宫廷获取分红收益,截至本报发稿时止,故宫博物院方面并未予以正面答复。
随着亏损与分红问题的出现,作为故宫宫廷公司“小股东”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开始浮出水面,而这家故宫博物院直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才是故宫商业版图的核心所在。
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前身是设立于1952年的故宫商店,经营场所设在故宫博物院内,首任负责人为王贵臣,此人系故宫博物院建国后的首批全职在编员工之一。
1984年12月,故宫博物院办公会讨论通过了对故宫商店的改革方案。次日,故宫商店更名为故宫服务公司。至1998年,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并完成更名,注册资金总计124万元,其中固定资产55万元。2007年,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由董志霜变更为仇凤琴,此二人,亦先后担任过故宫宫廷公司的副董事长。
一位不愿具名的故宫博物院内部人士向记者证实,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均由故宫博物院直接委任,并附有任命公函。对董志霜、仇凤琴的任免,亦均是通过此种方式完成。
一位长期为故宫提供服务的服务商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故宫博物院体系内,故宫文化服务中心的功能十分特殊,一方面,故宫文化服务中心被授权、拥有大量带有故宫标识、名称的知识产权,同时,该中心还拥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文化经营许可证等特殊行政许可进行自身经营;另一方面,故宫文化服务中心还是故宫对外合作经营的投资以及出资参股平台所在。
“中心”延伸
围绕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故宫博物院的运营渐次展开。至2009年,这家注册资本仅有124万元、现金出资只有69万元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对外长期投资已经达到92.5万元。
记者了解到,除去与香港益诚合资成立故宫宫廷公司外,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与民营企业合作,以控股地位成立北京故宫文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故宫文化)。而该公司的营业收入,基本上稳定在4000万元/年的水平上。
实际上,在“港商”张群言入局之前一年,一名来自北京通州的商人王哲与故宫方面达成协议,其实际控制的北京喜力大有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出资12.5万元,与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共同成立“故宫文化”,该公司总注册资本50万元,全部为货币投资。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占有该公司75%的股权。首任董事长为董志霜,后由仇凤琴接任。
“虽然故宫文化名气现在没有故宫宫廷公司那么大,但实际上却是投资或者出资的各公司中,营业收入比较高的一家公司。”北京市工商局出具的内资企业法人年度检验报告书显示,2007年~2009年,该公司的销售收入均超过4000万元的水平。
前述长期为故宫提供服务的服务商负责人向记者表示,在成立之初,该公司所从事的业务方向比较繁杂,主要是生产一部分与故宫文化相关的产品,而2007年仇凤琴接替董志霜成为董事长后,将经营的方向进行了一些调整。
记者了解到,其调整的主要方向为增加了围绕故宫的文化产品开发、销售以及音响制品、出版物和家具、纺织品、字画的销售。同时还新增了三项业务,一是组织文化交流活动,二是展览展示,三是会议服务。
借助2008年北京奥运会,故宫文化的销售收入冲高至历史最高水平,当年销售收入4914万元。“据我所知,主要是依靠销售故宫有关的旅游纪念品获得收入。”前述长期为故宫提供服务的服务商负责人告诉记者。
与此同时,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自身亦通过经营获利。2009年全年,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销售收入1845万元,创下近三年新高,而其2008年的净利润总额,也高达1379万元。
裙带收入
除去以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为平台出资、自身经营所获取的收入外,故宫博物院尚有通过院外所属产权房屋出租、下属紫禁城出版社兴办公司等方式,继续获得收益。
5月19日下午,故宫所在地北京市东城区东华门街道办事处的工作人员,在电话中向记者证实,故宫院墙外的某些不动产产权和管理权为故宫博物院所有。本报记者此后又实地对景山东街、东华门一带的临街商铺走访,商铺工作人员亦均向记者证实,其经营场所所使用的房屋,系向故宫博物院租赁而来。
不过,对于租金水平,商铺工作人员表示不便向记者透露。
除此之外,作为故宫博物院的直属单位,紫禁城出版社即单独出资200万元成立了北京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故宫传播)。记者了解到,其法人代表王亚民系紫禁城出版社社长、法人代表。而其办公室地点所占用的560平方米的房屋,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景山东街4号,故宫北门外东侧。其产权所属仍属于故宫博物院。
“2008年由于刚设立,所以没有什么收入,但到了2009年,也就是正式经营的第一年,还是比较有起色的。”北京紫禁城出版社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称。据了解,2009年全年,故宫传播全年销售收入3570957元,利润接近60万元。
十分微妙的是,在故宫传播成立的2008年9月10日,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向北京市工商局提供授权书,同意紫禁城出版社出资成立公司使用“北京故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称。而围绕北京故宫文化服务中心以及周边裙带关系公司所产生的经营性收入,才是除每年超过5亿元的门票收入之外,故宫商业版图的隐蔽核心所在。
来源:http://finance.sina.com.cn/roll/20110521/051898779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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