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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1年05月29日,  已有 2 人推荐


 

(宋石男 新快报专栏 每周六出街 见报有删节 本期见报标题为“清华应该怎样‘卖’”

 

不要再让“沉没的声音”爆炸   (微言宋听(5.22-5.29)) - 四一 - 创造社新任社长宋石男

 

一周严峻·爆炸

 

526日,江西省抚州市发生连环爆炸案。当日上午918分,抚州市检察院内发生汽车爆炸案;929分,临川区政府行政中心发生爆炸案;945分,临川区药监局大楼旁发生汽车爆炸案。528日警方通报称,爆炸案已致3人死亡。制造爆炸案的嫌犯钱明奇当场身亡。

案发后,嫌犯钱明奇的微博引发广泛关注。

钱明奇的微博头像是他站在天安门广场的一张照片,他的微博简介说:“我身体、精神一切正常,至今也无违法犯罪、非法上访行为,因合法新建的楼房,被非法拆除,给我造成巨额损失,十年诉求未果,逼迫我走不愿走的路”。   

 钱明奇的微博于2010712日注册,截止2011525日凌晨1,共发出微博消息362条。所发消息中,绝大多数是谈论自己的拆迁案,也转贴别人发的与拆迁有关的微博。

在走上绝路的5天前,521日晚,钱明奇在微博中又连发三条关于自己遭遇强拆的消息。第一条消息,晚上2207分发出:“求见检察长反映,江西抚州市临川区政府现任区长习东森在2002年任区纪委书记时,非法拆除房屋,经市法院判决,法官故意枉法裁判,至今已近十年,8名原告中两位老人家先后离开人间,到死也没有讨到结果!我不想等到那一天!也不想做第二个温州的钱云会。恳请大家关注”。这条微博还配发了他站在检察院门外,地上放着“要求见第一检察长反映重大违法行为”横幅的照片。

 2211分,他发出第二条消息:“钱明奇特大冤案:江西省抚州市中级法院审判长张俐(现任审监庭长)在审理房屋拆迁补偿纠纷案(2005)抚民一终字第77号判决书中,存在故意错误认定事实.故意错误适用法律.适用失效法规条款,并隐匿.灭失.伪造变造证据数份,用会议纪要代替法规判决本案,给我造成实际损失200余万元,至今未纠正。”

2213分,他发出第三条消息:“江西抚州市临川区原纪委书记习东森(现任区长)在20025月借修建京福高速公路之名,擅自降低补偿标准,克扣征地拆迁款约计1000余万元以奖金私分,给我造成损失200余万元, 至今十年向有关部门及领导反映未果。( 有确凿证据)恳请网友关注”。

 这三条微博钱明奇均以转发形式发出,因为他以前曾发过。转发时,前两条上写“钱明奇特大冤案:恳请关注、感谢转发!”,第三条则写“恳请关注、感谢转发!钱明奇特大冤案至今十年未果,最后我会用实际行动讨回公平、正义”。

此后几天,钱明奇的微博都是转帖别人发的与强拆有关的消息,转发时他写道“去天堂也要带上几个敌友同行”、“早知是这样的结果,当初就应该杀死几个”、“又是被逼”……

对此,推友“Satantara”说:“微博没有成为钱明奇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应他者寥寥,却成为压垮他的最后一根雷管。我们永远不知道用0.1秒按下‘转发’是否能阻止一场悲剧,我们永远不知道0.1秒的忽略是否加速一场惨剧发生。但我知道管理员的每一次删贴都在酝酿下一个钱明奇案”。

更有网友质问:“钱明奇,一个因为强拆遭遇十年冤屈的中国江西抚州人;一个懂得开实名微博抗争的网友;一个曾经为贫困山区孩子买上33份爱心午餐的爱心人士;一个自愿死后捐献全身器官的志愿者。也是一个制造了惊天连环爆炸案的犯罪嫌疑人。我们应该怎样看待钱明奇?还会不会有更多钱明奇出现?”

就在抚州爆炸案发生当日,人民日报发表文章《倾听那些“沉没的声音”》,文章寄语当今官场:“以政府之力,维护弱势人群的表达权,使他们的利益能够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渠道正常表达”;诸多矛盾冲突事件背后,往往是利益表达机制的缺失,“从这个角度看,维权就是维稳,维权才能维稳”。    

5月28日,网络舆情研究者祝华新在中青报发表《警惕“沉没的声音”爆炸》,其中说:“需要反思的是,我们这个社会过于忽略甚至压抑了弱势群体的诉求和声音,冤情和怨恨情绪缺少宣泄的渠道。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放大他们的声音,增强他们在这个社会继续生存下去的信心?胡星斗教授曾经警告说,要警惕‘强势集团欺压弱势群体,弱势群体滑向边缘群体,边缘群体中的绝望者可能沦为暴力群体’。……面对太多群体性事件,执政者该如何处置,确实考验其政治智慧。当百姓心死之际,就是惨剧发生之时,前车之鉴,血迹斑斑。若政府能够及时倾听到那些‘沉没的声音’,同时,能切实解决网民所反映的问题,惨剧一定能避免”。

528日上午11时许,位于成都一环路东五段的成都公交集团公司一公司发生爆炸事件,致12伤。

 

一周行动·参选

 

本周微博突然掀起参选高潮。李承鹏、五岳散人、夏商等多人高调宣称独立参选所在社区人大代表。网友“于建嵘”微博评论说,这是公民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一件大事。通过适当的宣传引导,让更多的公民了解自己的法定权利和义务,积极行使宪法规定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有利于社会政治发展;但此事不宜娱乐化炒作。

网友“郑旭光”的寄语颇富理想主义色彩:“我对独立参选人的期望:以参与公共决策的姿态,从事捍卫个人权利的事业。比如:废除计划生育,废除劳教制度,推动地方自治,推动司法独立,推动雇佣兵制度。减税,国企私有化,废除政府价格管制,推动货币自由化,抑制通货膨胀……可做的事情很多,总体而言是减少政府权力,维护个人自由。钻进体制,废其武功。”

笑蜀则比较理性务实:“建议各位独立参选人:1、尽快与支持你的本选区网友联系,但只是点对点的个人交往,切勿组织。2、与支持你的专业人士联系,尤其法律和媒体人士。3、一切社会活动均须阳光,坦然接受政府监督。4、尽早对本选区做深入的社会学意义上的田野调查,再制定参选方案。5、围脖只做信息通报和技术交流用,勿太高调。”

在我看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公民独立参选人大代表,肯定是好事,哪怕中间不无作秀成分,也是好秀。“秀”本身是个中性词,无非就是表达、表现、表演。

2011年如能成为独立参选年,在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历程上,将是里程碑式的一年。当然,前提是独立参选者系争取运用“向政府授权”的权力,而不是获得“被政府授权”的机会。在宪政民主框架下,选举是人民赋予政府执政权力的核心渠道,统治的合法性源于选举,而不是世袭,不是政党对真理的垄断,不是宗教权威,也不是领袖的独特品质或魅力。

当然我这只是浅显之谈,目力所及范围内,推友“Jianzhang1984”的系列评论颇具深度:

1.在民主制下,参加选举是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不是抗争。(此处将“参与”和“抗争”做二元化处理。)公民竞选或投票,即使是主张或表达与在任政府强烈不同的意见,也不是抗争,而应视作对体制的肯定,是对在既有体制之内达成愿望有信心的表现。

2.相反,即使在民主制下,如在美国民权运动中广受关注的“sit-in”(对那些奉行种族隔离政策的餐馆影院等公共场所进行静坐占领)之类的行动,则因为其对既存体制/秩序的“破毁性”(disruptiveness)而成为标准的抗争行动。

3.而在威权制下,由于选举本是政权之装饰物或遮羞布,自主的参选(而不是政权安排的“被选”)本身是逆威权政权之真意而动,因此也就带有了对既存体制的“破毁性”,因此也就成为了一种独特的抗争行动,而不是参与。

4.这种“参与式的抗争”,如果遭到政权的直接打压,政治地看,反倒不是问题;因为这种打压能直播式地展示政权的虚伪性,对于衰落中的、不自信的威权来说,这种暴露具有特别大的伤害。而此种情况下参选的先驱们似乎要做接受妥协(如,被“劝”退)的准备。

5.对于政权而言,更好的策略是将参与式的“抗争”包装、操弄、宣称成类似民主制下的真“参与”,进而宣称政权合法性的提高。民间应对这种策略的办法则不外是迅速地、水涨船高地(可能也不得不是阶段性地)提出更多诉求,迫使政权在真假选举问题上摊牌。

6.具体而言,这种进阶要求必须包括(但不限于)直选层级的升高、废除政府提名候选人的权力、最高权力直选时间表。最后一点特别重要,因为最高权力直选乃是民主与非民主的定性差别。

7.很难预测政权将选择打压还是操纵。总得来说,数十人挺身参选本身已经是民间的一大胜利。即使他们全数被封杀,甚至有少数被软禁等,一部分参选人也将会成为下一步社会抗争的标杆和团队。从炸药到艾、冉,再到选举,是对手给了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一周找抽·真维斯楼

 

本周,清华大学第四教学楼被命名为“真维斯楼”,引发广泛关注。据清华教育基金会官网公布的信息,有20个院所、实验室、基金等项目设置了“冠名费”,总金额超8亿元。

无数网友对此冷嘲热讽。

KDS老饕减肥”:“杜蕾斯楼!毓婷楼!长江妇科楼!一条龙服务!”

Maldini3”:“期待以下对话:‘你去森马楼’?‘不,我去班尼路楼’。

罗彬”:”一教李维斯,二教戴维斯,三教特维斯,四教真维斯,五教阿尔维斯……

“星河舰队”:“清华最无法忍受的冠名是‘北大方正’,其他的都可以商量”。

也有网友为其辩护。

王小山:“真维斯楼有什么好说的,全国各校英东楼逸夫楼没有一百也有八十吧,你要楼人要名,怎么了?凭什么白拿钱给你啊。思考题:哈佛大学这个哈佛两个字是怎么来的?你猜”。

我不同意小山的看法。哈佛和邵逸夫都是人。为个人成就或慈善赋予足够的荣誉,譬如冠名,无可厚非,但企业品牌直接冠名,就是纯买卖了。哈佛不少图书馆、教学楼也有以人命名,但从未有什么耐克楼、阿迪达斯楼。诚然,清华有权让教学楼冠任何一个品牌的名,但这不代表它有权免于被质疑被嘲弄。

商业精神和人文精神确实不是对立关系,而是互补与共进之关系,但是,二者之间仍应有清晰的界线。我反对将商业妖魔化,也反对原教旨商业主义。作为公立大学的清华,要卖,也应该卖得更有美感更有技巧一点的。正如李稻葵微博所言:“清华真维斯楼命名欠妥。校方显然经验不足。大学里,一般教室,大楼,讲座教授的命名不能用商业品牌,用公司名称勉强可以,也容易有问题。比如,黄奇辅曾经是MITJC Penny金融讲座教授,讲座名字让人笑话。用人名(尤其是已故的)或校友毕业年级命名比较稳妥。不是所有的捐赠都可以要”。

 日前,清华已将真维斯冠名铭牌摘下,但没几天又宣布只是摘牌,冠名不取消。左右为难的清华,已经乱了章法。“卖不卖、卖多少、怎么卖”,看来是清华亟需研究的一大课题。

 

一周热议·电荒

 

中国又闹电荒了。电价上涨呼之欲出。

“豁达的DYN”评论说:“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2010年中国用电总量为4.19万亿度,其中国家电网售电量为2.7万亿度。即使按规定的购销差价计算,2010年光是卖电国家电网就获利5000多亿元。那么请问,这么多的利润到哪里去了?”

财经评论人叶檀认为,上调电价是个馊主意。如果上调电价能够改变垄断局面,能够理顺电价与煤价,也未尝不可。问题在于,上调电价短期内让消费者支付煤矿企业、火电企业、电网企业三方的争吵成本,从长期看却巩固了垄断,搁置了市场定价体制,是市场化企业的噩梦,而资源性企业则会不思进取,在全球市场竞争中处于山寨地位。要解决电价,首先要解决电网垄断,而后让煤价与电价同步市场化。不理顺机制而一味涨价,显然是改革的懈怠。

 

一周疑惑·涨价

 

近日,广州部分超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