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巡逻由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负责,未经批准,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治安巡逻 06/07/2011 原文 潮安县公安局关于加强治安管理的通告 刘刚:【古的巷戒的严通告】时间,6月7日0时至6月14日0时。内容,一、严禁非法持有或私的藏枪的支弹的药、管制的刀的具、爆的炸的物品;二、未经批准严的禁集的会游的行示的威;三、治的安巡逻由公安机关、武警部队负责,未经批准,其他组织不得参与治安巡逻——详见下图: 类别:转贴 查看评论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网事纷呈标签:转贴,武警 相关文章 搜狐新闻 | 四天内十省份武警总队主官调整 涉十个省区 刘尔目:政治犯不是罪犯 刘尔目:戴口罩站岗的武警不知道他们才是那坨最沉重雾霾 【异闻观止】部队单方面停止房地产租赁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苹果日报|武警中将赶走女客强占头等 违规被揭发当局封锁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