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法》下月实施 在华就业外国人须参加社保
(2011-06-10)
| 早报导读 |
● 曾实 广州
从下月起,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士将依据《社会保险法》参加社会保险,每月向征缴机构缴纳社会保险金,用以支付国家医保、养老、工伤、失业和生育保险等费用。有外资企业表示,在运营成本显著提升的背景下,这一规定将推高部分企业在华经营成本。
中国《社会保险法》7月1日将正式开始实施,这是中国首部有关社会保险制度的综合性法律,在这一法律之下,中国境内所有用人单位和个人都将被纳入社保制度的覆盖范围。对于在华就业的外籍人士,该法也明文规定“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日前接受官方媒体新华社采访时,表示该部门正抓紧起草外国人在华就业参保的具体细则,对于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参加险种、待遇领取等将作出明确规定。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根据这部法律,中国可能要求雇佣外籍人士的公司每月缴纳多达4324.56元(人民币,下同,约860新元)的社会保险费,在个人缴款部分,外籍员工每月可能最多上缴1285.68元。
美国安利日用品有限公司(Amway)驻广州的雇员许玲琳告诉本报,安利公司从今年3月起已开始为驻站的外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目前限于在当地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所购买的社会保险涵盖了养老、医疗、重大疾病、工伤等部分。
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的广东南油对外服务有限公司表示,在这一强制性法规之下,如不依据规定为外籍员工购买社会保险,等同于不为中国员工购买社保,企业将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在劳动力成本上升、企业运营成本增加的背景下,这一新规的实施无疑将给部分在华企业带来影响。近年来,在华外商投资企业的规模持续扩大,常住外国人增多,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计,截止2010年底,持外国人就业证在中国工作的外国人共有23万1700人。
环捷国际货运代理公司(Globe Express Service)一名雇员受访时表示,在这一新规之下,企业为外籍员工购买保险所支付的人力成本,可能最高比之前多出20%到30%左右,他指出,如果公司规模较大,外籍员工数目众多,将形成不小的成本压力。
另一方面,为避免出现企业员工在双方国家双重缴纳社会保险的问题,中国也与一些国家签订了“互免社会保险费双边(多边)协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社保中心副主任徐延君表示,中国也正在和一些国家积极接触,协商签订这一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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