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议题
广州计划在2011年全面实行“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目前已在越秀、海珠、荔湾等城区开展试点。广州市副市长陈国称,“两代表一委员”要建立听取民意的常态机制,日常工作包括:深入社区调查,上门访问和电话访问;组织开展居民活动,建立互信关系等。
议员建言
从程序上讲,“两代表一委员”收集的民意不应该交给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其次,民意不一定只与综治维稳有关,难道小孩上幼儿园也跟综治维稳有关?此外民意要由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反映给市和区有关部门,就更离奇了:有哪个文件哪个法规条例规定了这样的程序?
进社区听民意目的尚未明确
新快报:对于“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各位有何看法?
信力建:我认为这是利好消息。代表委员一定是跟人民息息相关,因为代表是人民选出来的,必须贴近群众、服务群众,它是法定的服务群体。但是,很多群众却经常找不到代表委员反映问题,代表应该成为一种正式的职业,它不是某些人的防弹衣,不能只是一个称号,而应该实实在在为人民服务。
曾德雄:既然是民意代表,就应该进社区,否则怎么收集民意?如果不能征集民意,怎么行使民意代表职责呢?正像我之前所说的,“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是回到原点,做了他们应该做的事。
李公明:“两代表一委员”进社区的初衷很好,但它没有明确这三种身份所分别针对的特定服务对象及其负责的任务,例如,作为党员的官员贪污或渎职的问题该找谁反映?民生问题该找哪一类的代表委员反映?
其外,代表委员听民意的目的也没有加以明确,它是为人大、政协监督政府提供参考依据,还是代表政府来处理事情?如果这些都不明确,何来与居民建立互信关系?
听民意障碍不在技术在制度
新快报:广州市政协日前开通“广州市政协微博议政平台”,并举办广州市政协“微博议政”培训班,委员微博内容及与网友互动未来可能纳入履职档案。对此,各位怎么看?
曾德雄:微博听民意让人产生至少两点困惑:第一,对微博这种新技术如此热衷,是否表明以前收集民意的技术途径和渠道有欠缺?第二,对微博这种收集民意的新技术、新渠道寄予了怎样的期望?
信息时代来临以后,我们获取信息的方式和手段真的是日新月异了,如果说在这样的时代我们收集民意的技术还有所欠缺,以致还要以如此规模和动静去学习微博,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样的技术可以满足我们?如果再来一个比微博更先进的技术,是不是又要组织大家学习呢?所以,根本的原因不是技术,而是体制,是民意上传下达的体制、机制不顺畅。而体制机制的问题不解决,掌握再新的技术又有什么用呢?
另外,此次政协委员集中学微博,必定要耗费相当的人力物力,而所有这些成本均出自纳税人,所以非常有必要请政协委员在适当的时机向纳税人报告一下学习的成果:你们学了微博以后在收集、表达民意方面有了哪些进步或成效?
李公明:现在整个社会存在一种工具崇拜,以为只要不断开发新的交流手段,人们之间的交流就会更加畅通,代表委员听民意的障碍也就不复存在,而这样似乎就达到了民主。
这种思维的缺漏之处在于它没有看到问题的根本所在,沉默的声音固然要发出且被听到,但被听到的声音能否产生作用才是问题的实质所在。如果民意只止于听,无论听的手段多么高明,对民众困难的解决都无济于事。
民意结果不应交与维稳中心
新快报:相关负责人称,代表委员每周一次在社区设点接受居民投诉,整理后与街道党工委书记共同签字,交由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反映给市和区有关部门;建立街道综治维稳中心与市、区两级相关部门畅通的联系渠道,协同政府部门或党派、机构解决问题。对此,各位怎么看?
曾德雄:这里有很多问题让人不解。民意代表收集的民意为什么要与街道党工委书记共同签字后才能上交呢?须知,不管是党代表还是人大代表,抑或政协委员,他们与街道党工委书记均分属不同的系统,有着各自不同的程序,依据各自不同的程序行使自己的职责。街道党工委书记掺和进来,“两代表一委员”如何确保他们固有的程序?
收集的民意要交由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反映给市和区有关部门,这就更怪了。从程序上讲,“两代表一委员”收集的民意不应该交给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其次,民意不一定只与综治维稳有关,难道小孩上幼儿园也跟综治维稳有关?此外民意要由街道综治维稳中心反映给市和区有关部门,就更离奇了:有哪个文件哪个法规条例规定了这样的程序?
因此,不管是从合法性角度还是合理性角度,这样的规定都是经不起审视的。
李公明:这就说明进社区的目的可能不是为了听取民意,从而更好地监督政府,反而含有监督民众的意味。再说,人大政协与街道工委属于不同的系统,他们听取的民意应该成为人大政协监督政府的依据,有何理由要交给街道党工委书记?假如投诉的恰恰是党委书记,又当如何处理?
这里还存在另外一个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签字后,意见就进入黑箱之中,如何能保证民意得到切实而完整的传达,如何保证这些民意对政府工作产生监督和约束的作用?
居委会可改造成代表工作室
新快报:据报道,曾有人大代表成立全国首个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而广州在几年前也曾经在各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接访。然而,这些人大代表工作室先后都被叫停,各位如何看?
信力建:“人大代表工作室”不应该叫停,而更应该完善其工作室制度。代表委员不贵乎多贵乎精,要专业化、职业化、固定化,所有代表委员都应该有个工作室,比如就可以把所有居委改造成代表工作室。
曾德雄:人大代表工作室其实是个很好的制度,也是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应该有的制度安排。有了工作室,选民不仅可以知道身边有谁是人大代表,还可以和代表直接接触,直接表达自己的诉求,这难道不是人大代表作为民意代表的题中应有之义吗?
而且以前在这方面有相当成功的经验,深圳就有人大代表设立工作室,广州在几年前也曾经在各街道设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定期组织人大代表进行接访,真正起到了人大代表的作用。结果倒好,不仅不将之作为成功的经验推广,反而要撤销,不明白——难道我们这个体制真的具有“反智”的特性?
李公明:人大代表工作室是被人大叫停的,还是被政府叫停的,是以什么为依据叫停的,这些仍然一团迷糊,人大政协的尴尬地位再次显现出来。
去年通过的代表法修正案规定:代表不脱离各自的生产和工作岗位,代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集体活动为主。这被普遍解读为不设专职人大代表和人大代表工作室的法律依据,但修正案作出这样的修正基于何种理由?这样的修正案与宪法相融洽吗?
从理论上来讲,倘若人大代表真正是民众选举的,在成为人大代表之前就应该有专门的工作室来与民众沟通,在成为人大代表之后更应该力所能及地接触民众从而为民意代言,人大代表工作室本应该存在于整个代表竞选上任的流程中,谁有叫停的权力呢?
常态措施是代表委员专职化
新快报:代表委员听民意还需要哪些常态化的措施,各位有何建议?
信力建:主要是两方面的建议:第一是必须重启代表工作室。现在的代表都是兼职,应该让代表成为长期的、专职的服务群体,有公开的联系方式,便于群众反映情况。台湾是有问题找议员,我们应该是有问题找代表。
第二,应赋予代表一定的权力。只要代表能够常态化,那么就可能把当前维稳最棘手的上访问题顺利解决,通过代表这个协调角色,把无序的上访变成有序的上访,把暴力的上访变成和平的上访,把不合法的上访变成合法的上访。李公明:其实,现在已存在许多常态化的措施,例如向各社区公布代表委员名单,明确规定哪些事务应该与代表委员联系。然而这在现实中往往不可行,原因很简单,我们的代表委员都不是专职,多数都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他们怎么有时间和精力来为民众代言,即使能代言,又会产生多大的作用?
因此,对这一问题的讨论要回到逻辑原点:代表委员的产生过程是怎样的?他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他们是否有为民众代言的愿望和能力?他们的升沉荣辱到底掌握在谁的手中?这些最为根本的问题不解决,所有的常态化措施都估计“常”不了。
(来源:2011年7.2《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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