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通信高官受贿判死刑

(2011-07-23)

早报导读

简讯

(北京讯)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原党组书记张春江受贿案昨天作出一审判决,张春江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新华社报道,河北省沧州市中级法院裁定,1994年至2009年,张春江在担任辽宁省邮电管理局副局长、中国网络通信集团公司总经理、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党组书记、副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业务、追要欠款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北京依镝电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宋世存、北京阳光加信广告公司董事长杨蕊宁及其丈夫张锐给予的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46万余元(约140万新元)。

法院说,鉴于张春江认罪态度较好,赃款赃物全部追缴,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另一方面,中国铁道部运输局副局长苏顺虎已被中纪委双规,这是继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被免职,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被双规后,铁道部第三名落马的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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