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强:刍议新疆长治久安的新思维

(2011-08-03)

早报导读

● 王 强

南疆和田、喀什发生的恐怖活动,不能成为治疆战略“刚柔”转换的理由。长治久安,需要新疆进一步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提升已有的“稳定=经济+民生”的逻辑,构建“长治久安=经济+民生+公民教育”的新思维。新思维的提出主要有如下六个原因。

第一、对新疆恐怖主义根源的判断。归根结底,新疆恐怖主义的根源是宗教极端主义与疆独分裂主义。宗教极端主义与疆独分裂主义在新疆地区已存在上百年了。有这样的思想基础,恐怖活动确定会发生的,不确定的就是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对这种由于文化意识派生的根源,高压政策无疑偏离了主要矛盾。从长远看,用高压政策成功解决问题的例子,全世界寥寥无几。怀柔政策,攻心为上。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时间周期更长、付出更多,但是,从根本上解决了少数民族问题。

第二、对新疆恐怖活动新特征的认识。新疆恐怖活动出现了两个新特点:一、主导因素并非民族矛盾。如和田事件中被劫持与攻击的对象多数是维族;喀什2008年与今年发生的劫持卡车事件中,歹徒不分族群的滥杀。二、“非组织化”的苗头。兰州大学杨恕教授认为,现在新疆恐怖活动的暴徒,可能既不是某个恐怖组织的成员,也没有明确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恐怖活动是亲属朋友通过协商约定的行动。这些新特征意味着,即便是全民皆兵的高压,由于“非组织化”的趋势,也很难掌握恐怖分子的信息,防不胜防;而高压有诱导“非民族矛盾”变为“民族矛盾”的风险。

基于以上判断,笔者认为,中国政府以经济与民生为核心的柔性治疆,依然是从根本上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战略选择,而高压为特征的刚性治疆,则可能会是某个特殊阶段的战术策略。

第三、对经济作用的“全面”评估。经济与民生对解决少数民族地区问题的基础作用,并不意味着经济发展了就等同于少数民族地区的问题解决了。今年内蒙古锡林郭勒盟的事件,以及南疆和田、喀什地区的恐怖活动,均显现出经济作用的“局限性”。2010年内蒙古的人均GDP已达4万7174元(人民币,下同,约9400新元),而广东的人均GDP为4万3596元。如果经济发展了,稳定就会水到渠成,那么,人均GDP超过广东的内蒙古就不会发生群体事件。

经济诱因反而刺激分裂活动

同样,如果经济民生可以决定一切,在前所未有、以举国之力援疆的背景下,南疆地区也不会发生恐怖活动。此外,新疆的分裂头目热比娅,如果没有中国政府扶持少数民族经济的政策,绝不可能富甲一方。但是,富裕之后,热比娅不是感恩,而是走上了分裂中国的歧途。虽然热比娅是极其特殊的事例,但是结合早些年台商“在大陆赚钱,回台湾搞台独”的现象,却足以说明经济的局限性。

第四、笔者调研所得资料。毋庸讳言,笔者从侧面了解到这样一种奇谈怪论:如果“三股势力”分裂新疆,少数民族独享矿产资源的财富,就会过上如中东地区民众那样高福利的生活。这种极其疯狂的认识,仅存在于“三股势力”中。但是,一旦这种错误认识占领了维族的思想,伴随着资源产品价格的持续上涨,后果会很可怕。无论是什么样的经济与民生,都无法与描绘中的独享能源财富的物质生活更有诱惑力。

基于以上认识,笔者认为,经济与民生只是柔性治疆的“两角”,要真能发挥柔性治疆的潜力,还需要补齐另一角——明确国家与公民关系的“公民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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