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傭居港權一案繼續成為城中關注點。過去一周亞洲外傭協調會就外傭居港權訴訟在本網發出聲明,另有支持外籍家庭傭工合法爭取申請居港權(聯署聲名)。或許議題太敏感,容易觸動港人神經,政黨剛開始還不敢輕舉妄動。其後因代表大狀是公民黨黨員,左派報章及建制派即時大開輿論引擎,非要把公民黨殺個片甲不流留,把原先捍衛平等人權、反種族歧視的案件變成「損害香港」的政治議題。先有民建聯召開記者會公佈50萬外傭連家人湧入香港的危言聳聽,遊行又請願。其他政黨亦急忙抽水,發表電話民意調查,指逾八成受訪者不贊成外傭爭取香港永久居民身分。
幸好本地還有少數仗義執言的人。吳藹儀在《何須「劃清界線」》中,一語道破其他政黨的抹黑:「如果有人以為公民黨可以操控或企圖操控其大律師成員,或以為公民黨黨員執業要受黨指揮、要考慮黨的利益,那就是對香港的法律制度和政治架構徹底誤解。」、鄭經翰:種族歧視外傭純屬鬧劇、和網誌《灰記客》:外傭Scapegoat 。正如網誌提到前天主教樞機陳日君所言,要挑起人們自私的劣根性十分容易,要引導公眾擁抱社會公義、人道價值困難得多。今次再次引起居港權爭議,實在是考驗香港的公民社會成熟度和批判思考能力在這十多年間有沒有進步。
撇除種族和所謂損害香港的說法,反對聲音背後和恆久以來不被重視的「家庭主婦」(俗稱「師奶」)崗位有沒有關係呢?婦女在家庭近乎無償(無薪、無假、無福利)的默默付出,她們為社會發揮的貢獻一直被忽視。本網獲得「婦女動力基金」批出款項,將在下月起進行為期半年「全民退休保障 跨媒體計劃」探討全民退保與婦女經濟位置的關係,可密切留意。當社會富裕,便以低廉薪酬聘請「他者」代替,變相把「無咩社會地位/貢獻」的刻板印象都「自動過戶」至這班離鄉別井來港打工的婦女身上。女傭加薪,衝擊最大的可能是中產人士,葉蔭聰「階級結構還是行動:評《中產心事》」,正好借呂大樂一書讓人重清檢視何謂「中產」。
到底在反什麼?
到底社會是反對以「外傭」身份取有居港權,還是反對居港權所包含的權利與義務呢?是反對部分國籍人士享有自由進出境、職業自由、公民投票權還是所謂社會福利、醫療、最低工資保障呢?這些概念在香港容易混為一談,是因為大家都忘了香港政治上的特殊地位。本地入境處所使用的是入境權(Right to Land)和居留權(Right of Abode) 。而一般國家採取的是永久居留權(Permanent Residence)和公民/國民權(citizenship),前者為功能性的政治管理,後者卻需要唱國歌、學會該國語言,亦可拿取該國護照旅遊,享有投票權,簡單來說即「入籍」。而以芬蘭為例,在該國打工住滿四年或以上人士,即有權申請永久居留權(Residence permit) ,如要入籍,則需要考取一定程度的芬蘭語或瑞典語資格(兩者皆為法定語言) 和符合其他資格。投票權理應是文明國家公民很重視的權利,想不到在兩次居港權案中,相關方面的影響卻鮮有討論。反而高登討論區有網民提出民建聯怕外傭有投票權後會負面影響他們選情,所以會堅決反對。
至於福利、最低工資等最為港府、建制派人士利用的問題,以芬蘭為例,所有國內打工人士,不論種族或是否國民,都同樣受最低工資法例保障,享有工會集體談判權、罷工等權利等。他們亦有義務交稅。事實上,不論輸入的勞工是諾基亞專才還是清潔勞工,他們住滿四年後均受同樣法律對待,合資格申請居留權。說到這裏,或許有些問題我們應該釐清:因著香港獨特的歷史背景和長久以經濟主義掛帥的社會,再加上各政治企圖,才令機會主義者輕易把香港居留權和社會保障劃上等號。或者我們可以再問,我們認為最低工資立法是應該保障任何「打工仔」,還是只有擁有香港居留權的人才配得? 我們反對的是人(不同種族)、事(進行中的官司)、還是所帶來的影響(包括正和所謂負面)?是時候冷靜下來,再作思考。
今日有媒體報道大陸高鐵在九月全面降速,這似乎是溫州動車意外後對高鐵另一衝擊和質疑。巫堃泰在《高鐵安全隱患,何止訊號系統一環? 再探高鐵香港段工程(一)市區隧道鑽挖》一文中,表示因動車意外再次關注本港興建高鐵時的安全考慮。本網繼續關心「2011版權(修訂)條例」的討論。阿藹在《Google翻譯也侵權?》指出現有修訂可能出現的荒謬。網站第二條製作的短片《版權修例,陷阱處處?》已經出爐,敬請留意,歡迎提供意見。最後,一批「反核之眾」仍未忘卻日本地震後核幅射亦上周向中電發出譴責,要求立即終止投資及營運核電,並公開二十年來大亞灣核電廠的勞工健康紀錄,歡迎大家參與一人一信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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