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2日上午,王荔蕻 “寻衅滋事”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温榆河法庭一审,王荔蕻的律师刘晓原庭审后透露,庭审安排在一间仅有五个旁听席的小法庭内进行, 除王的儿子外,剩下四个位置被警方便衣占据。辩护人称,此案是“一场政治迫害,而非法律审判”,并呼吁法院秉持司法独立理念,“独立审判,公正裁决”。
庭审中,王荔蕻的两名律师韩一村、刘晓原以中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批评、建议权为王荔蕻去年4月16日在福建马尾法院为“福建三网友诽谤案”的声援行动辩护。辩护人称,此案是“一场政治迫害,而非法律审判”,并呼吁法院秉持司法独立理念,“独立审判,公正裁决”。
公诉人指,2010年4月16日,王荔蕻等人在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门前,喊口号、唱国歌、打条幅。王荔蕻辩护人称,这一行为并非“寻衅滋事”,而是对马尾区人民法院的违法行径进行“批评和抗议”。
辩护人称,当时,福州马尾法院不公开审理“福建三网民诬告陷害案”,拒绝公民旁听,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侵害了王荔蕻等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国宪法,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因此,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王荔蕻的行为,符合宪法规定,属维权活动。批评合法,抗议有理。况且,王荔蕻等人的活动是在福州警方指定的范围内进行,根本影响不了法院的庭审,更没有妨害交通秩序,不具有社会危害性,辩护人抗议说,“何来寻衅滋事?”
王荔蕻的两名律师还列举了王荔蕻近年来的维权公民行动,质疑此次对王荔蕻的审判是“政治迫害”。
辩护人说,被告人王荔蕻自2008年开始,参与了许多重大维权活动。她帮助过上海袭警案杨佳的母亲、声援过湖北省巴东县邓玉娇案、关注流离失所的女律师倪玉兰、山东盲人陈光诚,还有河南省艾滋病人田喜、北京赵连海的家人等等。
辩护人认为,王荔蕻的维权行动,唤醒了许多人的公民意识,产生积极影响,赢得广泛认可与好评。然而,却让某些人、某些势力“坐卧不安,视其为洪水猛兽,欲想除之而后快”,故“处心积虑”地构陷了这桩冤案。
王荔蕻的律师呼吁,法院远离政治,独立于政党,独立于党。做到独立审判,公正裁决。但律师也悲观地承认,“不期望当下的法庭能恢复她自由,历史将宣判她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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