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好友的女儿在美国的法学院读学位,最近正在写论文。她兴奋地在电话里告诉我“最新研究成果”。她说,尽管自己在国内就读于某著名大学的法学院,但读到毕业也没有找到感觉,她觉得中国人很可能从来就不是个能自觉守法的民族。
最近,她在美国一个大城市的“唐人街”实地调查,发现在唐人街生活的中国人,并没有因为来到美国这个法治国家后有所改变,暂且不论黑帮、人蛇、贩毒和谋杀这类恶性事件,日常生活里的偷税漏税、拒签劳动合同、损害公共卫生、违章房屋建筑等比比皆是。由此,她进一步证实了自己的“远见”。她这篇即将出炉的论文的结论是:中国人无论生活在哪里,血液里都没有自觉守法的基因。法治社会可能与中国人无缘。
我非常认真地告诉她,这个结论有点儿幼稚,甚至有些荒谬。
众所周知,唐人街最初由清末众多廉价劳工背井离乡聚居而成。唐人街上的“唐人”虽然居住地是美国,但长期以来主要的生活语言既不是英语,也不是国语,而是带有广东台山口音的方言。尽管唐人街的经济、文化状况近年来已有很多改观,但仍然如同一个个严重先天不足的“飞地”,成为现代社会中的“孤岛”。
今天唐人街,已经成为一个“景点”,西方国家的很多人至今都还将唐人街视为现代中国的模板。多年来,不少中国留学生都曾有过被西方人误认为是日本人的经历。原因就是,西方人认为:“You don’t look like people in Chinatown (因为你和唐人街的人不一样)”。
其实,早年第一代华人移民的后代,大多已经离开了唐人街,有些人甚至深深地融入了当地的主流社会。比如,刚刚携带家眷抵达北京履任的美国新任驻华大使骆家辉,就是早年唐人街上广东人的第三代华裔。100年前,他的祖父漂洋过海从广东台山来到美国的华盛顿州。100年后,这位早年华侨的孙子成了这个州的州长。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骆家辉尽管长着一张中国人面孔,血管里也流淌着中国祖先的血液,但他的思维方式早已经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期待他格外“偏爱”中国的想法千万不要太多。
多少年来,全球华人心底苦闷的是:中华传统文化中的集权官僚、血缘宗法、人情世故以及凌驾法治的泛道德思维方式等等,与讲究社会契约、强调权利与义务的法治究竟能否接轨?或者,以华人的公民素质,有没有资格实行成熟的法治?
显然,海外的唐人街并不是最理想的试验场。我建议这位年轻的女留学生,是否可将目光看得更宽远些——超越“唐人街”的视角,看看美国硅谷地区的中国新移民聚集的小城镇;看看已经成为中国一个特别行政区的香港;看看我们从小跟大人一起唱着歌“一定要去解放”的台湾;看看东南亚那个以华人为主要居民的新加坡。
有一位北京大学法学院的学生,毕业后去了香港工作。她在自己的博客里真诚地告诉人们:“每次当我过了罗湖桥、踏上香港土地,就发现人们自然不会随地抛垃圾、不乱穿马路,人们走在路上,总会依照道路规则,极少看到随地吐痰的人。”她最后写道:“守法,是香港社会的最高道德观。”
这位女生的话,正道出香港不变的核心价值。香港最重要的资产是什么?一言以蔽之,就是法治。这里也曾经是一个荒芜的难民聚集地,但是法治的种子已经在这个终年闷热潮湿的城市里生根、发芽和结果。在苦涩和曲折的历史进程里,我们可以看见香港华人对理性和文明付出的深沉努力。
其实,所谓法治并不只是法官检察官警察还有廉政公署,也并不只是填写好选票然后将其投入票箱,法治是一种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法治像是人们每天呼吸的空气、像是常人举手投足的教养,像是无处不在的空间,常常无形地融化在生活点滴里。
到目前为止,在人类学、生物学、医学等方面都无法证明:中国大陆的人们与这个地球上的其他人类具有本质的不同。那么,现代法治文明在欧美国家可以行得通,亚洲很多国家也可以行得通,同样是中国人的香港、台湾可以行得通,为什么中国大陆就不可以呢?再退一步说,我们今天或许不可以,是不是明天也不可以?或者说永远都不可以呢?
我向那位正在美国法学院读学位写论文的女留学生推荐了一本书。这是一位曾在香港担任过总督的英国政治家写的回忆录。他在书中写道:“中国人的生活方式,在外人看来或许有很多是奥妙难解的,再加上多年封闭和极权体制使之变得更为神秘,但我实在难以相信,难道这种不透明度就可以让中国在自己的盟友内或世界上称孤道寡吗?”此话出自这位曾一度傲慢的英国人之口,听上去难以令人愉快,但却值得人们深思。
(作者为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特聘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