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笑滔 | “伤感情”的《婚姻法》司法解释? 08/27/2011 原文 争议背后,不仅仅是立法对妇女权益的保护问题,还折射出立法者固有的“慈父”情节,最终可能导致立法初衷与实践效果的南辕北辙。 去年年末就开始征求意见的最高人民法院公布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三)最近终于千呼万唤始出来,可惜,误解多多,且鲜有拿得出手的专业意见。尤其是,其中第十条关于“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的财产,离婚时被认定为房产登记者个人所有,另外一…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 所在分类:公民博客标签:法律人,主题博客-社会与法,多多 Related Posts 【404文库】正面连接|罪名 吾我五木|关于西政被学生起诉这件事 河南商丘陈律师|西南政法大学在校生起诉学校不正当封校 辩护人 | 小干:感受冤案——一个法学院学生的暑期实习经历 谭敏涛:致参与浦案的法律人——法律之外 还有良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