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  年 09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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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判入狱的维权人士王荔蕻

[abc]

9月9日星期五,中国一位曾参加天安门民主运动的维权人士王荔蕻女士,以“寻衅滋事”的罪名,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澳广驻北京记者斯诺当在法院外进行了采访报道。

56岁的王荔蕻于去年4月16日到福建马尾区法院门外参与“福建三网民案围观”活动,今年3月被北京警方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由于她已经被拘留了六个月,因此她尚有三个月的刑期。

澳广驻北京记者斯诺当在法院外对这次审判进行了采访。王荔蕻的支持者告诉斯诺当,当局是对她的积极活动感到不安而将她逮捕的。

斯诺当说,审判当天,一批王荔蕻的支持者和八个国家的外交官只能聚集在法院外面,因为只有她的家人和律师才能进入法庭旁听。

在法官作出判决后,王荔蕻的儿子齐健翔向媒体说,这是一种形式的镇压,尤其是对他的母亲,因为他母亲只是在帮助那些人权受到破坏的人。

澳广记者斯诺当说,派遣代表前去观察的八个国家中,包括了欧盟驻中国代表处,其性质相当于大使馆。欧盟代表处新闻官兼发言人威廉姆•芬勒顿告诉澳广记者斯诺当说,这是他第二次被拒绝进入法庭。

芬勒顿:“欧盟代表处感到非常失望,我们又一次未能获准进入法庭观察对王荔蕻的审判。我认为法律的一个重要规则就是对公众开放,我们对此特别感到担忧,因为这表示限制了一个人自由表达言论的权利。”

芬勒顿说,欧盟经常设法观察此类案件的审判。

芬勒顿:“欧盟的确经常设法观察这类案件的审判过程,因为这是构成欧洲价值系统的一部份,而欧盟认为,言论自由和人权是置于四海皆準的权利,因此我们希望能够出席这类审判。如果我们获准进入现场的话,那就提供了很大的透明度,让人们看到中国的司法制度是运作良好的。”

实际上按照往例,像王荔蕻这类案件最少可以判刑五年,而现在只判了九个月,因此有些人评论说,对王荔蕻的判刑是相当轻的。同样,中国最著名的活跃人士艾未未最近也没有被判重刑,只是将他新闻周刊中国版中撰写的一篇强烈批评中国的文章撕掉而已。

艾未未在文章中形容说,除了有权有势的人之外,大多数人和他自己一样,北京就像是一个监狱。关于中国的司法制度,艾未未在文章中是这样说的:“在北京,最坏的事情就是,你绝对不能相信司法制度。”

欧盟驻中国代表处的威廉姆•芬勒顿说,欧盟代表处会继续观察中国的司法制度。

芬勒顿:“是的,我们会继续观察对异见人士的审判,即使一再被拒我们也不会气馁,就连中国自己都有一个“愚公移山”的老故事。我们须要坚持这个方向,最终才会使中国做出一些改变。欧盟的看法是,最好的做法就是继续与中国对话,如果能经常与中国举行人权对话,那么总有一天能够看到未来。”

以上就是澳广驻北京记者斯诺当就王荔蕻被判刑所作的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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