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潮州的时候,自认为是深圳人,我回深圳的时候,又自认为是广州人,我在广州的时候其实都不是。我痛心的是,深圳改变了我,却把它身上我最珍视的东西扔了;它自己变了个样子,但它还自称是原来的深圳,就好像我把我曾经最珍视的东西扔了,但我还自认为是以前的我;在哲学上我被这个我讨厌的城市改变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被迫和他拥护同一种自我理论,我们根本无法通过过去和现在的相似性,而只能通过某种连贯的叙事来为自我的同一性辩护。我越恨它,我就变得越像它!
深圳
文/陈纯(中山大学)
七月从广州回深圳,有一天和朋友约在中信广场见面,走进大剧院的地下隧道,左绕右绕,出来的位置都不对,最后面对朋友客气的质问,我只好苦笑道:“深圳对我来说已经变得太陌生。”
我在外面读书或旅游,别人问我是哪里人,我经常含糊其辞地说,我家在深圳。其实这句话说得不完全,我应该说:我爸妈住在深圳。我人生的头八年和我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在潮州的乡下,此后在深圳上学,直到读研去了中大。我在深圳度过了我的青少年时代,我在这里鱼龙混杂的图书馆和经营不善的书店里学会了自我启蒙,我对某些带着严重深圳烙印的街道有着深刻的记忆,我做过的梦都浸透着深圳的空气,可我的“家”不在深圳(当然,我也不觉得我的家在潮州),深圳的土壤注定了它只能飘过无根的蒲公英,扎不下盘根错节的参天大树,深圳只有过客,没有居民。我甚至觉得,由我这样一个游牧人来批评这样一个游牧人聚集起来的城市,是现代性和我开的一个玩笑。
我们家在深圳搬过四五次,前几次都在一个区域内打转,我现在还有印象的一个家,由橘黄色的灯光、柔软的红木色被子和几本新到手的《叮当》(那时还不叫哆啦A梦)点缀而成,九四年的圣诞夜我买回了崭新的水彩笔,模仿着《叮当》里的构图画了一只狮子,打算以此开始我的漫画家之梦。我六年级喜欢的那个女生后来成了艺术家,第一件上市的作品卖了一百多万,昨晚我和她出来逛的时候(巧的是搬了几次家,我们依然住得很近)她告诉我,深圳越来越不适合她这样的人生活了。
我后来有两个家都在红岭路和红桂路交叉口的“求知书店”附近,我用吃饭省下的钱买了现在书柜里摆着的《莎士比亚悲剧集》、《泰戈尔全集》还有《约翰·克利斯朵夫》,其他时间就在书店里瞎看,也没被赶。现在书的种类摆放次序我还记得,但大剧院装修那会儿,书店被一家婚纱店压得粉身碎骨。我当时伤心了很久,有整整一年不想回家。我在书店里站着看过各种各样的书,有《鲁迅先生纪念集》,有《王小波门下走狗》,有《悟空传》,有《周渔的火车》,我的中学生活除了书,就是书里扑面而来的思想和感情在我生活中的延伸,它怎么能这样就被拆了呢?
那个年份的生活极尽单一,上课在抽屉里看书,下课在桌子上看书,回家吃完饭把门一关,倒在床上看书,半夜被我妈揪着耳朵去洗澡,洗完看一会书就去睡了,作业是基本不做的,第二天抄。当初中的数学老师把我的书从抽屉里抓出来时盯着封面说了一句:“莎士比亚?什么玩意儿?”我就知道这个城市不适合我生存,比辛瑶遥早十年认识到这个问题。后来我看《浮士德》,被张亮取笑我看《圣经》,我也就习以为常了。
不得不说,我的情感结构有一半以上是被这时期读的书所塑造的,初三那年第一次接触《少年维特的烦恼》,我正处于初恋。上个月把那时的日记和情书翻出来看,一点都不觉得幼稚,反而有点羡慕。我很怀念那个天色如墨的下午,我把裤腿卷到七分长,拎着一把老爷伞,心里砰砰直跳地送她回家,第二天江良恰如其分地说我们的同行是美女与野兽的相遇;我也没有忘记她第一次带我去琴行,拿着我完全不熟悉的乐谱若有所思地哼着,侧身用苍白的手指在琴键下按下几个音符。《小曼》里等车的描写完全来自于和她的经历,不同的是,现实里我每天都在担心着这种生活会随时结束。后来确实结束了,事情的发展没有像《维特》那么激烈,但也足够让人失望。那个暑假我读着川端康成的《伊豆的舞女》,读到男主人公坐上离别的船,眼泪簌簌地流下来,心里十分有共鸣。
也正因为第一段感情如此让人失望,我对小曼的喜欢,也很难说不是带着亦真亦幻的遐想。首先我和她恢复联系的方式就是不真实的,我有她的电话,但从来不敢打,更别提约她出来,我连她的Q号都是辗转问同学要的。每个周末,我洗好脸,穿上最好的衣服,经过当时正在建造中的荔园酒店,拐进红宝路,去到一家能给我安全感的网吧。她不是每次都上,所以我后来经常因为她的猫头像忽然出现而手指颤抖。二零零一年十二月中她答应和我通信,次年四月份她和一个男生恋爱,年底她就飞往澳洲读书了。我和她的故事单调得很,初中毕业后我们只见过两三次,在网上聊得其实也不多,大部分来自我的想象,我终年走在红岭路和红宝路,回想着她和我说过的每一句话(其实她根本没和我说过什么),我以为高一永远不会结束,她的行程将永远遥遥无期,我以为希望总是有的,但她走的时候,我甚至不知道是哪一天。
从现在的眼光来看,我那时真是一个朋友也没有,零二年和零三年的元旦倒数,我都是一个人去的。我高中班的同学找以前的同学出去,初中班的同学又和现在的同学出去,周五我趴在桌子上听着他们津津乐道着元旦前夜的节目,心里寒到极点。当晚我陆续碰到高中一班的同学、初中六班的同学,还有我同班的一对情侣,插着口袋,或跩着脚步,稀稀拉拉地往中信那边走,对小曼的思念突然强得无以复加。回去的路上我见到诗平和他前女友,他站在一个孩子旁边,掏出五十块钱给他,然后告诉我这个孩子是个流浪的孤儿。“流浪的孤儿”,我嘀咕着,此后这个隐喻一直在我脑海挥之不去。
漫长岁月里除了书里的故事,我对人情世故几乎没别的认识,书完全嵌进我的记忆里。我在罗湖图书馆办了张借书证,长期奔波在图书馆和学校之间。一起去借书的一个同学,曾经尝试和我做朋友,有一回我们一起从图书馆出来,我没有问她在哪里坐车,竟头也不回地走了,人世浮沉后再见,她告诉我,她就是那时死心的。我笑着说,我何尝没有回头呢?那次我们的研究性学习小组在书城购买资料,分别的时候我站在台阶下回头看了你很久,你一直在和别人说话,你的笑容和你头顶的几颗星星一样灿烂,那时我就已经死心了。
我的英雄,约翰·克利斯朵夫,在书里和他的东家,和他的同僚,和德国音乐界的所有同行都闹翻了,他把他们臭骂了一顿,这是一个多么好的榜样!我当时也和老师,和同学,和我的家人全部闹翻,按照他们对我的预想,我要么爆发,要么不学无术到高三然后考进一间很烂的学校,事实上我高三成绩相当好,但最后还是考进了一所很普通的学校,按照他们的预想,我应该很不甘心,一蹶不振颓废到毕业,并且继续保持我那糟糕的性格,事实上我大学过得相当滋润而充实,人缘翻天覆地地好,最后如愿以偿地考进自己一直想读的哲学系。讽刺的是,因为一个人的推荐,我后来喜欢上了克利斯朵夫最厌恶的勃拉姆斯。
我以前从来没思考过深大对我的意义,由于它以最快的速度接纳了我,我一度认为它不是深圳的一部分,我的英语系同学还有报社的朋友,对我看哲学通通报以敬仰的眼光,付健在第一年的寒假还和我讨论柏格森和休谟的几个问题;最近我想了想,不对,我和深圳的战斗,在深大这里才投了降,至少是部分投降,虽然我最后叛变杀出重围,但我身上已带了那么多投降的烙印:我冷漠、自私、工具理性,抛开我的兴趣和志向,我和这个城市的大部分人毫无区别。请君入瓮之计,我被深圳反噬了。
以前我脾气暴躁,多愁善感,有自闭症,但毕竟是个感情丰富的人,我也曾经笃信过某位浪漫主义诗人的话:是爱情让人变得崇高。由于频繁地受挫,由于米兰·昆德拉的不良影响,我忘记我当初看哲学是为了写小说,忘记我写小说是为了表达苦闷中的情感,哲学本身变成了目的,而且这让我多么自豪,我凭着哲学的轻舟从深圳逃了出来,沿路把我对感情的各种向往逐一抛弃。在他人看来,我就是在报复社会。
我和文章开头的朋友吃完饭往“求知书店”的那个十字路口走,我说我想去看看我以前的家,看看他们把我的家拆了,到底建成什么样的东西。在那个十字路口,面对那个绿帐轻架装饰起来的高大水泥怪物,我无法原谅这个城市。我心爱的书店被改成了婚纱店,后来又变成了家乐福,我的弗兰德公路(红宝路)建起了物欲横流的京基百纳,对面荔枝公园那长长的中铁围墙从零八年到现在一直没拆,里面的游乐场设备早被扔到垃圾堆填区了,我的记忆被这个城市的发展践踏得面目全非,这些我都无法原谅。两个月前我骑着单车在沙面逛的时候心想,要是有一天这些民国的旧建筑要拆了,应该有很多人会像我一样伤心吧?所幸的是广州人是不会让这种事发生的。
我回潮州的时候,自认为是深圳人,我回深圳的时候,又自认为是广州人,我在广州的时候其实都不是。我痛心的是,深圳改变了我,却把它身上我最珍视的东西扔了;它自己变了个样子,但它还自称是原来的深圳,就好像我把我曾经最珍视的东西扔了,但我还自认为是以前的我;在哲学上我被这个我讨厌的城市改变得如此彻底,以至于被迫和他拥护同一种自我理论,我们根本无法通过过去和现在的相似性,而只能通过某种连贯的叙事来为自我的同一性辩护。我越恨它,我就变得越像它!
昨晚我和辛瑶遥说,不管我以后去哪里,我一定不会回到这里,我最好的朋友都散落在天涯,在深圳的这些,迟早会结婚生子,我不知道和一个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还能说些什么,我关心的他们早已不再关心,他们关心的也许我这辈子都不会去关心。尽管在外貌和经历上我和这个讨厌的城市如此相像,在内核里,我们还是不一样。它的变换不断的现代性最终还是要和人间的价值(如家庭)相承接,而哲学者的城邦不是在理念中,就是在天上,我无法适应一座传统的城市,也一样无法适应一座现代的城市。它们各自在我身上落下痕迹,但通通不是我的家。
零二年元旦,那个流浪的孩子,拿到诗平的钱一点兴奋的表情都没有,他们两个走后,我看着他静静地往公园深处走去,就像他已经熟悉了所有的孤独,就像他的希望根本不在未来,他心里是经历过什么样的痛苦啊。
(采编:麦静 责编:麦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