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專訪】廖福特:兩岸和平協議 重點不在和平在統一

記者鄒景雯/專訪

國民黨政綱中明載將與中國簽署和平協議,馬英九倘若連任成功,未來不排除與對岸簽署和平協議,中研院法律所副研究員廖福特就此受訪指出,國民黨先提憲法的統一概念,第二步講一中各表,第三步就是用文件來確認,此即所謂的兩岸和平協議,這是危險步驟的一直前進。和平協議其實是政治協議,重點不在和平,在於統一。

解決國共內戰 抹滅台灣現狀

問:最近馬辦的執行長金溥聰在美國提出兩岸政治對話與商談和平協議的可能性,你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廖福特:金先生提出「兩岸和平協議」,首先必須問:簽署協議最核心的目標是什麼?目前聽到雙方的說法,中國認為在一個中國之下什麼都可以談,他們要解決掉國共戰爭的狀態,以這個目標看,就是要回到一九四九年,去解決一九四九年遺留下來的問題。其最大的危險性在於:從一九四九年到現在二○一一年,這些年來我們努力的是什麼?等於完全被毀滅掉了。特別是台灣在一九八七年開始民主化、台灣化,以及在追尋中華民國就等於台灣的這個歷史過程,可能因為這個兩岸和平協議,而被完全的抹滅掉,因為,我們要透過兩邊所簽署的協議去解決一九四九年的狀態。

我聽到金先生說,兩岸和平協議有兩個前提,一個是確保中華民國的主權,另一個是維護台灣的尊嚴,在此情況下再去簽署,很顯然,對岸所提到的和金先生所提的這二者是沒辦法相對的。如果和平協議的定位是要解決一九四九年內戰遺緒的話,那麼就不可能有中華民國主權概念的產生,則要如何去維護台灣的尊嚴?

和平解決爭端 何需和平協議

一般來說,和平協議或和平條約,主要在兩國或多國戰爭之後,要解決戰爭的狀態,因為通常在戰爭狀態結束之後,需要一個新的法律秩序,因此馬上要簽和平條約來處理這些事情。第二,可能有另外一個目標,原本是沒有戰爭的,但彼此需要一種結盟性,或許兩國之間需要一個更和平的概念。第三種比較特別,就是如中國與西藏所簽署的十七點和平協議,這其實是個征伐後的協議,西藏在協議中承認是被征服了,被納入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因此內容根本不是和平,而是被強迫後之屈服。

將這三種情況套用在現在所謂的兩岸和平協議,是有困難的。若是第一種兩國的戰爭狀態,都已經經過六十幾年了,難道我們認為一直都不是一個和平的狀態嗎?為什麼要簽和平協議?沒什麼太大道理。第二種模式,是不是我們在未來要追尋某種和平的狀態?這似乎也沒什麼基礎。對方在不放棄武力、飛彈持續部署的情況下,能簽和平協議嗎?第三種,難道我們是要比照西藏在被征服下所簽的和平協議嗎?

因此,講穿了,兩岸和平協議的目標,其實還是一個中國,和平不是重點,否則中國不需要提這樣的條件,要簽和平協議的前提是一個中國,這聽起來有點弔詭。如果我們是一個中國,也不需要簽和平協議嘛!

最重要的,和平協議或許是過去國際法的產物,這點必須加以釐清。過去之所以需要和平協議,因為過去允許戰爭,因為不幸會有戰爭,因此需要一個法律文件去解決戰爭狀態,產生新的法律秩序,可是現在國際法的本質已非如此,而是必須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既然本來就要和平解決,武力皆屬防衛性質,何必還需要和平協議?我們看到至少近十年來,很少國家在簽和平協議。

所以,我看兩岸和平協議之議,第一可能有迷思,第二可能是偽裝,也就是另有目標,以此作為包裝,這是其難題。

主體無法對等 等於奉送台灣

問:和平協議的細部內容與後續監督要注意什麼?

廖:和平協議的細部內容,包括幾個點:第一,主體。是哪兩種主體去簽和平協議?首先,難道是國民黨跟共產黨談嗎?因為如果是要解決一九四九年的內戰,到底是誰的內戰?當時的國民黨政府所產生的戰爭,難道現在要我們台灣人民去承受解決這個問題嗎?如果只有國民黨與共產黨簽,那顯然不是我們的協議。兩黨協議其實毫無意義,但他們又想去解決「內戰」狀況,這二者是無法吻合的。

其次,難道是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所簽的協議?聽起來也不是,這是一方的一廂情願,金先生說要在維護中華民國主權下去簽,中國說要在一個中國之下簽,看來很難在這個模糊的概念下接受。如果不能堅持是以主權地位簽署,很顯然就是中國與西藏的模式,如果以這個模式,那就是投降協議,也不必談內容了。

其三,是以台灣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簽署,我認為困難還是一樣的。通常協議的主體性若不能對等,則誰能代表台灣去談?台灣又代表什麼意涵?在中國的意涵下,這與把台灣奉送給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樣的狀態,很難對等,除非他能夠非常確認台灣作為一個主權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一個主權國家去簽和平協議,或許還有可接受的可能性,也就是先不管內容,但至少主權可以確保。但是,金先生沒有講清楚,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沒有任何可以接受的可能性。

特別是,金先生講在不影響中華民國主權的情況下,這句話到底是什麼意思?如果將之與一個中國各自表述連結,等於是順水推舟,就是一中各表加上和平協議,去確認一個中國的概念,金先生與國民黨會詮釋這本來就是我們的主權概念,所以也沒有侵犯主權,若是這種詮釋方法,就是把一中各表變成條約或協議化,也就是一中各表本來是個政治上的語言,現在以協議確認化,這有相當的危險性。因此,大家才會質疑是不是和平協議其實是政治協議,重點不在和平,在於統一。

藉協議確認化 要把人民綁死

現在的執政者想要透過各種間接或直接的方法,來幫台灣人民做確認,要把你綁死,例如國民黨先提憲法的統一概念,第二步講一中各表,第三步就是用文件來確認,這是危險步驟的一直前進。

第二,內容。到目前為止沒有任何人告訴我們和平協議會有什麼內容,通常和平協議可能包括軍事上的和平,我疑惑的是軍事上的和平要如何做保證?尤其以現在軍事武器的發展,這種承諾能否被實踐?也就是說,很難以內容文字去約束軍事上的快速變動。

和平也可能是政治上的和平,例如彼此不再在國際舞台上做鬥爭等等,這個概念好像是要以和平協議來約束對岸,但是問題來了,如果前面的架構是一個中國,台灣已經幫他確認了,那麼根本不必再採取政治行動,他當然可以大方地答應,因為目的已經達到了。

還有一種是文化上的和平,這與一般和平協議的概念相差太遠,也沒有簽協議的必要。因此,我認為在內容上很難去建構任何和平的內容,就如前述在國際法上都已經確認不使用武力是最基本的原則,那和平協議到底還要寫什麼?

至於和平協議要如何實踐?有沒有可能在兩方以外有國際監督的可能性,這才可能有比較大的意義,目前雙方都沒有談到這個概念,這也是危險性的所在。通常,雙方如果對和平很有默契,不必簽協議,也會很和平,重點是如果我們簽了一個和平協議,卻又會造成不完全遵守的情況,因為彼此仍存在疑慮、不放心,那麼就需要監督,但是未來是否會放進去,我滿懷疑的。這種和平協議,內容不知道要達到什麼,又不可能被監督,所為為何?如果有,又會傷害到主權的話,不是造成更嚴重的後果嗎?

決定台灣前途 選舉不是授權

問:馬團隊在選前拋出這個議題,可能是要透過選舉,未來如果馬英九當選,和平協議即獲得了民意正當性,連任後即可遂行,人民該怎麼辦?

廖:決定台灣前途最好的方法是全體台灣人民做整合性的決定,不是一次總統選舉即可決定,我不認為一次選舉就代表人民的授權,這個基本概念應該建立。問題是,該如何約束?所以選前大家就要搞清楚,你只投了一票,你要不要被認為是去授權?第二,拋出和平協議可能是在測風向球,人民在選擇下任總統時,就要做更清楚的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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