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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22日 10:50:29
博主案:褚明剑自己陈述,一个年过5旬的妇女,在长达10天的时间内,剥夺绝大部分睡眠时间,直到把屁股坐烂。这虽然是当事人的单方陈述,也是昨天就提交给法院的材料,希望他们据此进行调查,辩护人还有另外的证据可以印证这联合非法刑讯逼供,纪委也有录像可以调去。纪委不是法律盲区,党章规定了党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何况其中还有检察院是联合办案的。
关于刑讯逼供情况的反映
褚明剑
一、 2011年5月20日-5月30日在纪委到刑拘期间假口供的取得
我是5月20日下午3点被叫到湖州市吴兴区纪委会议室谈话的,由纪委书记方杰谈,在场10人左右,其中吴兴区检察官有4名以上,不作记录。因为我没有做过违法犯罪的事,自认为没什么好交代的,所以他们认为我不承认,3个多小时后才说那么就挨个地方说清楚。于是就把我带到了白鹭宾馆纪委的办案点,随之而来的是变相的刑讯逼供,身心摧残,精神折磨及人格侮辱。到24日前,一直不让我睡觉,每天分6班,每班6人不停地逼供,指供上海房子存在的问题,我感到很迷茫。上海买房子是清白的,我工作近30多年也是清白的。所以我很坦然。
晚上十点后反贪局的几位局长轮番进来进行变相刑讯逼供,指供要我承认上海房子装修8万多元,还从湖州运了一大堆材料,他们说沈学良已指供你了,陆荣明,田安裕也证明了。他们还说田安裕有记日记的习惯,有段时间他上海去的比较多。(就从这里他们开始编)。田是先从纪委到了检察院,又到了纪委。
我说绝对没有这回事,装修我总共花了4万左右,是否单装修还是包括家居在内4万左右我也记不清了,但我很清楚在装修包括家具等全是我自己支付的,正是因为避嫌,当时才不叫湖州装修公司而叫上海装修公司。他说:“你不要再狡辩了,上海装修不可能这么便宜,包括会计田安裕他们3人已经证明了。”我说:“你们连田的身份都搞不清楚还证明什么,田根本不是会计。”
包括纪委的人这个时候就不停地说你不承认就对你进行双规,去香港廉政公署调查,即使没有事情你女儿工作也会丢。我们可以随时抓你的亲人和亲戚来威胁,以你承认了就可以放你出去等诱骗手段逼我承认不存在的事实。
大约到了23日我已连续3天4夜没有睡觉,整天坐在一张没有靠背,周围还布满小钉子的小凳上,不让站,不让洗脸刷牙,神志恍惚,身体极其虚弱,我唯一的想法就是尽快离开这个地方。况且我当时坚信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出去,总有说理的地方,在这里只能等死。于是万般无奈之下我先假承认了再说。
但我没有做过的事情我也不知道怎么编,就问杨建华(主审)怎么写,他说你就写共8万元装修,其中装修公司4万,材料和家具4万,由沈学良支付。我就迷迷糊糊在他们3天4夜不让睡觉等变相刑讯逼供下写了第一份假供述,随后他们又叫我写了通讯站的事情,我现在都回忆不起写了些什么。杨马上拿走我的供述,此时大约已是晚上12点多,我想明天终于可以走了。
想不到他们还不满足,又不停地追问我上海房子在买时有无收受陆荣明的钱,我说:“简直就是无稽之谈,我从来没有收受任何人的钱。”24日他们对我宣布了双规,那时已是4天5夜没有睡觉了,稀里糊涂就签了字。他们宣布3条就是:“1、 双规期间每天只能睡一小时。2、 双规没有时间规定,只要不说清楚问题,可以1年2年。3、 必须笔直坐在凳上,两手放在腿上,站立必须经过批准。”试想一个52岁的老人在4天5夜没有睡觉又备受精神折磨的情况下又处于一种什么状态?那时我已神志不清,连续几天拉肚子,身体极其虚弱,低血糖病也犯了,几次差点晕过去,靠喝了几杯糖水才缓过神来。当时屁股已经溃烂,血水把烂肉和裤子粘到了一起,一坐就如坐针毡的钻心痛。在惨无人道的折磨下我死的心都有了。唯一能自杀的就是洗浴龙头。有几次都想用龙头砸后脑勺,苦于没有机会。当时我唯一的想法就是离开这个鬼地方。他们再次连哄带骗,诱供我,威胁我:“陆都承认了,沈和田也证明了,你不承认也没用,后面罪上加罪等。”在一位副局长的亲自审问下,不得已写了一份假口供,写完后我又觉得根本没有的事情,我怎么可以冤枉自己,又把它撕了,当时他火冒三丈,恶狠狠地留下了一句话:“你官司吃定了!”然后扬长而去。
大概到了26日下午,区纪委一位女的副局长张和杨常委来办案点,张假惺惺地说:“我以为你已经出去了,我出了一趟差回来你还没出去,你要识时务,不要再连累家人和亲戚朋友了,否则人财两空,我们已做好预案,你不说,将会去香港调查和彻查你的丈夫和亲戚,让亲人恨你一辈子,看在同事份上,我特意把杨常委带来,让其他人都走了,并把监控关掉,你就承认算了,这样你就可以出去了。”
我说:“没有的事我怎么承认?”
杨说:“你不承认是出不去的,三人都指供了,叫我们也难相信你。”
我说:”不是相信谁的问题,而是要相信事实!“
张说:“那你只能待在这里了,等到承认才能走。”
想到出不去就害怕,我想反正在装修上已经瞎说了,如果不按他们的意图承认,肯定过不了关,我于是说:”那你们要我承认多少?”他们说:”就10万吧。”并告诉我如何写收受10万的原因,经过等,帮我设计了一些情节让我按照他们的意图写交代。杨还特别强调;“你必须按我们说的写,以后任何场合也必须这样说,否则要吃亏的。”
到了晚上,纪委一位姓周的科长要我按下午说好的写两份交代,一份是装修,一份是陆所给的10万元装修。因装修的假口供23日已经交了,后觉10万元不妥,如果写了真的跳到黄河都洗不清了,我就把10万元那张撕了。周看到后破口大骂,最后没办法拿了装修的那份交差。到了半夜杨气势汹汹地来到我面前骂我:“什么东西,不识抬举的家伙,说好的怎么又变卦了,你一年两年都别想出去,这几天我就去香港调查。”万般无奈之下只能再次按照他们的意图写了收受陆10万元的假口供。为了今后能说清,尽量涉及的人多点,特意写了陆让沈学良送钱的假事情。他还让我复述好几遍,要我记牢,今后都要这样说,否则没有好果子吃。这10万元的假口供就是在他们连续4天夜不让睡,3天4夜只能睡1小时的情况下形成的。当时我的屁股已经溃烂,血水不停流,根本无法坐,一坐就痛到要死。但他们必须让你坐。那天他们为了让我今后不翻供,还让我按照他们的要求写了为什么要翻供的认识。
至此我认为终于了结了,但他们又要我承认乔迁之喜的事情。为了避嫌,我从来没有办酒收礼的事情,连湖州搬家,女儿16岁,考上大学都没有办过任何酒,收过任何礼。上海一套小房子乔迁之喜想都没想过,纯属子虚乌有的事情。他们竟然连这都编的出来,到了28日我已经完全撑不住了,已连续九天没怎么睡觉了,屁股已严重溃烂,皮肤粘到裤子上,一坐下来就钻心地痛。低血糖病也几次发作,差点晕过去。精神严重崩溃,真是生不如死。我想反正之前也编了那么多事情了,也不差这最后一点了,但我不知道送多少,何时送。因为真的没收过,我都差点跪在地上求他们,求他们告诉我谁送的,送了多少?到了28日他们告诉我是陆送的,送多少不说,让我在1到10之间选个数字猜。我说4,他们其中一位科长就说:“湖州人哪里会送4的。我又猜,当猜到3万的时候,他们说终于对了。他们要我写下来在哪里收的,收后怎么消费的,当时她们还威胁我说:“如果你再翻供,你就别想出去了。30日原班人马都准备撤了,机关纪委书记来陪你,你就1年2年待下去,直到承认为止。”就这样在8天9夜几乎没有睡觉的刑讯逼供下形成了第三份假口供。期间她们也诱供了礼卡,通讯站的事情。因为更多关注了房子的事情,所以在我神志不清时,我就按他们说的写,也没有很好回忆,胡乱说了。5于29日,他们打印了一份材料要我签字。
至于礼卡的事情,我一直坚持把握3条。1、 能不收则不收,能退回则尽量退回。2、不与工作相关的。3、一次2000元以上绝对不收。在纪委的时候他们报一个单位我胡乱填一下,11年写后10年09年08年一样写。后来回忆检察院也查完了。08年确实没有收过,仔细回忆后有较大出入。请法官调查。
通讯站我当时反正认为有账可查,所以没有很好回忆,后来回忆04-06年,每年答曰2000元左右的站长津贴,其中05-06年2次陆荣明和我说有奖励大约5000元左右,我全退回给他,让他入账。站长津贴是全省统一的,我还特地咨询过浙江教育报社原社长,他说是有红头文件规定的,经省教育厅同意的。在纪委的11天,检察院至少有10名以上的人参与刑讯逼供。
二、 为何在纪委会做假的供述
1、 因为害怕无休止的双规。他们威胁我说,只要你不承认,双规可以1年2年。一个人踏进这扇门,没有不承认就出去的。
2、 因为害怕牵连我的女儿。他们威胁我说,如果你不承认,我们已经做好预案,去香港廉政公署调查,不管你女儿有没有事,只要我们一去,你女儿的工作就会丢掉,不要让你女儿恨你一辈子。
3、 因为害怕牵连我的亲人。如果你不承认,我们将彻查你的丈夫,你的亲戚。我们随时可以抓他们,不要让亲人恨你,免的人财两空。我很害怕,我没事她们都搞出事情来,其他人也可以无中生有。
4、 因为我相信共产党的实事求是和法律的公正,相信检察机关的能力和办事的公正。在纪委的话,一个人永远也说不清,死在里面也没人知道,我想法律总是公正的,检察机关有专人调查,有能力还原事实的真相。所以每次要按纪委意思说假话时,我都不止一次问检察官是否会把事情调查清楚,他们说一定会的,但现在我真的很失望,好心痛,也非常后悔当时太天真了。
5、 只有离开纪委才能聘请律师,为我洗清冤案。
三、 刑拘前到提起公诉的情况
5月30日下午,3名检察官来到纪委办案点,没有出示任何证件,要我按照在纪委说的做笔录。当时我是否说了也搞不清楚,他们很快从电脑里打印出一份让我签字,我看都没看就签了字,因为一心想要离开这个鬼地方。2点半左右他们又把我带到了检察院,又做了同样的3份笔录,我要说事情的真相,他们不让说也不记录,说我又要翻供了。我害怕又把我送到纪委,所以我就反复问,你们是不是实事求是,能否查明真相。他们说:“肯定的,你放心。”这样我就按他们的要求说了,这是被他们吓唬后说的违心话,假话。5点半左右他们把我带到了看守所,也没有人和我说是刑拘。我想在这里待几天也好,让他们去查,相信会查清楚的。当天他们又强迫我做了一份在纪委同样的笔录。过了几天,杨建华又来了一次,我要说真相,他不让说,还发了很大的火,无可奈何下又做了假供述。因为抱有侥幸心理,怕惹火他们。
6月3日,市检察院来提审,我以为有希望了,心想案子可以移到市检察院了,可以重新调查了,我就如是说了我绝对没有收受21万元的事实,提审后我非常激动,终于说出了事情的真相。会监室后就报告了警官。她说,你的案子从来没有移交给市检察院,这是批捕前的提审。我非常失望,不再对区检察院抱有希望。
6月10日,杨检察官等人向我宣布逮捕决定,我不服,不愿签字,要求对我的逮捕觉得重新审查。他们逼我签,对我的要求置之不理。他们又要我承认收受21万元的事实,我坚决否认,我要求写上这是冤枉的,他们不写,说到现在还没有定你的罪,怎么是冤枉的?我说我以前的供述不是事实,是变相刑讯逼供下的假口供。过了几天,杨又来提审,我坚持说事实的真相,并提出要和沈、陆、田当面对质的请求。我对区检察院查清事情真相已经彻底死心了,于是在7月20日左右,我约见了驻所的检察官,向他们申诉了我被冤枉的事实,并提出3点要求:1、 我是被冤枉的。2、要求对我的逮捕决定重新审查。3、要求尽快见律师。
在看守所期间,当得知市领导要来看守所视察时,我早早等在那里准备喊冤,可惜他们后来没有来。
8月2日,他们又把我转移到长兴看守所。6日,又来提审。我坚决否认收受21万元的假事实。还心存幻想,侦查阶段的事情也许会搞清楚。想不到8月9日,公诉人送来了告知书,我说案子没结怎么就起诉了,所以拒签。他们以不让我见律师相威胁,逼我签字。9月2日,公诉人来提审,一上来就说,你得罪了一位大领导,否则我们检察院是不敢动你的。她又说,你得罪的不是一般的领导,是大人物,我们很清楚,你是出不去了。从上午9点一直到下午6点,一直逼我签字。我问公诉人公诉阶段是否会再调查,她说会的。她又说你在里面什么都不承认,我说没做的我怎么承认。她说他们3人咬死你了,你死定了。我说不管他们怎么说,没有事情总会查清楚的。不是他们说了就是事实了。最后我强烈要求履行我的权利,要求变更强制措施。她说不可能,你是出不去了,言下之意就是不论你是否有罪,只要你得罪了大领导,不论是否有罪,都要置我于死地。期间不断对我进行人格侮辱,说我精神错乱,出去后就要进入精神病院,还吓我不让我见律师,直接把我扔到法庭,逼我就范。按照施根宝的意思,要整我。假线索是根据田的日记,有段时间去上海比较多。他说从我在上海买了房子装修开始,哪几个人参与和知道。他们就问田哪些人知道。田回答到陆和沈。纪委于是开始编造他们想象出来的故事。
1、 在看守所的100多天里,我至少20次要求见律师,他们虽然多次答应安排,可除了6月10日象征性地见里一面,一直到9月4日才见到。见到律师到开庭只有18天的时间,为什么如此仓促,我想不通。
2、 检查机关办案人员从未向我出示任何证件。
3、 为何在纪委参与讯问的大多是检察官?
4、 为何多次要求和行贿人当面对质均拒绝。
四、 为何在批捕前后供述不一致
1、 批捕前的假口供是因为再回纪委这个地狱
2、 怕得罪检察院,说我翻供,变本加厉整我,不实事求是查案情,当时我对他们还心存幻想。
3、 害怕不让我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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