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裁决: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
港十多万外佣可申请永久居留
(2011-10-01)
| 早报导读 |
● 戴庆成 香港
香港高等法院昨天裁定香港的入境条例违反《基本法》,当地超过十万名外籍女佣将有资格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特区政府随即提出上诉,并向原讼法庭申请延迟执行裁决。
虽然这起官司未知最终会“鹿死谁手”,但连日来已引发香港民众热议,甚至演变成一场社会和政治风波。
香港雇主团体对法院的裁决表示失望,担心会影响社会资源分配,认为特区政府有需要寻求人大释法。但也有法律学者认为,法院对《基本法》的诠释属于高度自治范畴,无须提请人大释法。
这次事件,缘于一名1986年以来一直在港工作,大部分时间都在为同一个家庭服务的菲佣伊万杰琳(Evangeline Banao Vallejos)。她在2008年4月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但处方根据《入境条例》有关条文拒绝其申请。同年12月,她向人事登记处申请再度被拒,遂向人事登记审裁处提出上诉,但也于去年6月被驳回。
不过,港高等法院昨天裁定,《入境条例》中不把外佣在港工作归类为“通常居住”的做法,违反《基本法》第24条。换言之,居港七年的外佣有资格申请居港权。
判词解释,即使外佣规定要在雇主的家留宿,也不可以改变外佣是在港居住的事实,加上外佣是自愿地留港工作,也受到香港劳工法例保障有休息日、工余时间可以进修,以及享有参与娱乐、宗教及社交活动的自由,因此不应该被剔出通常居港的定义。
高院26日再开庭
宣布如何实施裁决
香港高院将于10月26日再次开庭,宣布如何落实及实施裁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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