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與中國舉行的第七次江陳會,將於二十日登場,雙方將簽署「海峽兩岸核電安全合作協議」。台灣海基會代表團十九日一早搭機赴中國天津,下午展開預備性磋商。陸委會副主委趙建民表示,簽署核安協議後,台灣有權強制對岸定期分享核安資訊,但協議內容不涉及核災賠償。

大陸目前已有十四座核電廠正在運轉,還有廿多個興建中的核電廠,但過去兩岸在核安議題上完全沒有來往,成為核安維護的一大漏洞。趙建民表示,簽署核安協議後,若未來大陸發生核災,台灣在第一時間就會知道,並採取必要步驟,對大陸台商、家屬、學生採取保護措施。目前大陸核安資訊不會與台灣分享,但簽了這項協議後,「他不可能不跟我們分享」。

趙建民表示,涉及核能機具運轉、核廢料、核子技術等議題不在協議範圍,協議是針對核電廠運作可能造成的風險交換核安資訊,「也不涉核災賠償損失的問題」。協議中將提及,若兩岸有一方不幸發生核安事故,另一方可提供必要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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