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作协一副主席被指弄权捞奖”续
本博10月12日所发《权力、公信力与拆台者——中国作协一副主席被指弄权捞奖》一文,被有社会责任感的网友们广为传发,借此机会表示感谢。我相信大家的努力不会白费。借崔卫平老师一句话送给大家:你所站立的那个地方,正是你的中国。你怎么样,中国便怎么样。你是什么,中国便是什么。你有光明,中国便不黑暗。
在《南方都市报》的跟踪报道中,被举报人中国作协何建明副主席已经公开现身为自己辩护,这篇小文也就无须再为尊者讳,就指名道姓吧。
举报人木易(化名)在向中纪委“实名举报中国作协一何姓副主席弄权捞奖”的同一封信中,还爆出何建明曾涉嫌抄袭的一件事:
“2010年3月,作协全委会在重庆召开。一天晚上,冶金作协的一位全委到我房间。他十分气愤地说:何建明真不是东西。我问什么事?他说何一本四五十万的写重庆的书,抄袭了冶金系统作家余(于?俞?)某某几万字;余(俞?于?)要告他,何知道了,赶紧许愿给他如何如何好处,把事情搞定了。我问:叫余(俞?于?)什么?他说,不说了不说了,他已被告知千万别说出去。何发了封口费,下了封口令。”
举报信说:“何的文字之粗糙早在我在位时就引起搞文学评论人的诟病,甚至我们杂志社就有编辑因此不愿做他稿子的责任编辑。”
举报人在信中还披露:“原《中国文化报》副主编、老评论家阎某就跟我说过何找枪手的事情。”举报人说:“抄袭在作家圈里是最犯忌的,相当于偷窃。李长春同志见铁凝时说,作家要10年磨一剑。何建明能一年磨10剑,这是违背创作规律的。那就抄别人劳动所得,就找枪手。找枪手的作家还叫作家吗?领导人由秘书代起草讲话稿是正常的,作家找枪手是耻辱的。”
举报人设问:“何的抄袭行为能隐瞒多久呢?当事人知情人均在世。可惜我没有精力去查找,似乎为那本杂凑起来的书也不值得。”
估计何副主席看到这里又会为自己辩护一番,说举报人又在造谣。的确,举报人在信中并未拿出特别确切的证据,不仅没弄清被抄袭的那位作家的确切姓名,甚至连那本“四五十万的写重庆的书”的书名都没给出来。信中对找枪手的事也说得语焉不详。
笔者听说这件事后,真不敢相信,靠拿一支笔写作混到副部级高位上的何建明,竟像被人们广为诟病的某些人那样,是个窃文高手。不禁私下里替何建明叫屈,这不可能吧,不可能!
但举报人又是一位很值得信赖的老先生,正如前《人民文学》主编程树榛在回应记者对“何副主席弄权捞奖”的电话采访时,虽因为去年评奖时自己生病住院,并未参与也不了解内情,但称“木易的话是值得信任的”。我与木易先生十几年的交往,也从没听他讲过一次假话谎话,甚至夸张点的话都没听他说过。
一时间我也惶惑起来,孰真孰假?
还是一位朋友想出了这个办法。网络时代,特别是微博现身后,谣言和假话有了天敌,有人称,微博就是谣言谎言最好的过滤器。
为了不冤枉何副主席,建议网友们来帮帮忙,查查何副主席写重庆的那本四五十万字的书到底有没有抄袭行为?如果有抄袭,是抄了哪本书?也希望举报信提到的那位余(于?俞?)姓作家能站出来,把真实情况说清楚。
不敢相信多次获得各种奖项的一位知名作家竟会去抄袭别人。
希望通过网络对谎言的净化功能,能够还何建明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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