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定期审议制度(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性倾向和性别认同倡导指南
以下各国下次提交国家人权记录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14日:加蓬、加纳、秘鲁、危地马拉、贝宁、大韩民国、瑞士、巴基斯坦、赞比亚、日本、乌克兰、斯里兰卡、法国、汤加、罗马尼亚、马里
什么是普遍定期审议制度?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URP)是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新制度。根据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理事会会持续、定期地审议联合国所有192个成员国的人权记录。
·建立普遍定期审议制度是联合国人权系统改革的一部分。它旨在回答这一批评:对各国人权记录的审议是政治化的和有选择性的,只关注特定的国家,而让较有政治影响力的国家逃避监察。
·因此,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会确保所有192个成员国的人权记录都得到定期审议,以4年为周期。这意味着每年会审议48个国家的人权记录,每年的三次会议上每次审议16个。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旨在成为一个合作机制,旨在帮助各国履行其国际承诺,改善其人权状况。
为什么普遍定期审议制度对致力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的倡导工作十分重要?
·在世界各国,基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的侵犯人权事件都十分普遍。其中包括使用死刑、刑事制裁、酷刑、失踪,拒绝给予表达和集会自由,拒绝移民和庇护请求,以及在获得医疗保健、工作、教育和住房上的歧视。
·一份为ILGA——国际同性恋者协会——准备的报告指出,超过80个国家和地区继续对双方自愿的同性关系施加刑事制裁,7个国家保留了死刑:http://tinyurl.com/394gpx。另一份国际同性恋者协会报告还总结了不同国家的积极进展,包括反歧视立法和承认同性关系:http://tinyurl.com/3ckd36。
·有些国家乐于合作,它们也能够从关于改善其人权状况所需的步骤的指南中获益。另一些国家是冷漠和敌对的,在这种情况下,增加国际监察能够引起对侵犯人权事件的注意,有助于产生国际压力来进行补救。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为提高对许多由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而遭遇到的侵犯人权事件的认识提供了独一无二的机会。它给了我们一个机会来突出我们的关切,加强联盟,促进积极进展,发展国际支持,以及为变革提出具体的建议。
程序是什么?我们怎样才能参与?
非政府组织(NGO)有许多机会来参与整个普遍定期审议程序,这分几个步骤:
·提交资料:非政府组织、人权捍卫者、学术机构和其他机构都有机会提交有关受到审议的国家的资料;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资料汇编: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会准备一个10页的报告来总结所有这些资料,以及另一份10页的关于公约机构报告、联合国特别程序和其他联合国文件中所包含的有关信息的总结;
·全国协商会议:鼓励(但不是要求)受到审议的国家与所有有关利益相关者举行全国协商会议,以帮助其准备自己的报告。NGO可以敦促政府举行协商会议,邀请政府代表参加社群协商会议,并确保在准备报告期间与政府积极对话;
·国家报告:然后政府会提交其20页的报告,概述协商过程、全国宪法和法律框架、国际义务、人权成就、最佳实践、难题和制约因素,以及国家为改善其人权状况打算进行的重要的国家重点工作、动议和承诺。这一报告最迟必须在审议之前6周及时提交供流通;
·工作组对话:然后,一个由人权理事会所有47个成员国组成,由理事会主席主持的工作组会与有关国家进行3个小时的互动对话。观察员国家也能参加;NGO也能参加对话,但不能发言。但是NGO可以组织非正式的情况介绍,让人们可以得到资料,并且促使工作组中的国家提高对特定问题的关切。与第一批16个国家的工作组对话会在2008年4月7日至18日举行;
·结果报告和建议:来自联合国五个地区组中的三个(包括受到审议的国家所在的地区,如果有要求的话)的三位大会报告起草人会准备一个报告,总结对话、建议和结论,以及有关国家的自愿承诺;
·通过人权理事会报告:报告会由全体人权理事会成员审议,供这一目的使用的时间有1小时。受到审议的国家有机会表达其观点,NGO也能在报告通过之前对报告发表一般性意见。关于在第一和第二轮中受到审议的国家的报告会在2008年6月2日至18日的会议上由理事会审议;
·后续行动:有关国家与其他有关利益相关者一道负责实施建议。NGO积极参与后续行动——可能与主流人权组织或全国人权机构合作——能够帮助宣传和促进根据建议采取的行动。在下次审议中,国家会被要求报告建议的实施情况。
哪些国家要参加审议?
·2008年会有48个国家受到审议,四月、五月和十二月的三次会议上每次审议其中三分之一。
·2008年四月第一批受到审议的16个国家如下,以审议顺序为序:
巴林、厄瓜多尔、突尼斯、摩洛哥、印度尼西亚、芬兰、英国、印度、巴西、菲律宾、阿尔及利亚、波兰、荷兰、南非、捷克共和国和阿根廷。
·提交关于这些国家的信息的截止日期已过。针对性倾向、性别认同和更广泛的性权利问题的组织提交了关于16个国家中至少13个国家的信息,包括联合国全部五大地区的国家:巴林、厄瓜多尔、突尼斯、摩洛哥、印度尼西亚、芬兰、印度、巴西、阿尔及利亚、波兰、南非、捷克共和国和阿根廷。提交的这些信息提出了各种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实质性地增加了这些问题的国际能见度和对这些问题认识。
·这些国家尚未提交自己的报告,也尚未出席普遍定期审议工作组会议。这些国家被鼓励在准备其报告时与国内组织和其他利益相关者举行协商会议。
·下面16个参加2008年五月的第二轮审议的国家如下,以审议顺序为序:
加蓬、加纳、秘鲁、危地马拉、贝宁、大韩民国、瑞士、巴基斯坦、赞比亚、日本、乌克兰、斯里兰卡、法国、汤加、罗马尼亚、马里
·各组织提交关于这些国家的信息的临时截止日期为2008年1月14日。
·2008年-2011年的四年周期中192个联合国成员国何时接受审议的完整时间表可以在网上看到: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ouncil/upr/uprlist.pdf
我们如何准备要提交的信息?
·只要给UPRsubmissions@ohchr.org提交一个简短的备忘录(最好给arc@arc-international.net发一个备份,好帮助我们进行监督和后续倡导工作)。
·信息不必很长和很复杂。建议最多5页,但你也可以发出一份只有一页的文件或一个只有几段话的电子邮件概述重要的关切。如果愿意的话还可以附上更详细的支持性材料。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OHCHR)准备了一个帮助NGO开发要提交的信息的通知,这里可以看到:
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ouncil/upr/noteNGO_041007.htm
·NGO还被鼓励按照理事会关于国家报告的指导方针的组织结构撰写文件,这里可以看到:
http://ap.ohchr.org/documents/E/HRC/decisions/A_HRC_DEC_6_102.pdf
·所有信息都要求“可靠和可信”,因此详细引用歧视性的法律,用文件证明所有关切或附加支持性的材料或报告是个好主意。避免可能会因为无法证实而受到质疑的个人意见和断言。你的信息和附加的材料不需要太长,只要说清楚和有根据就行。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要求在可能的情况下,材料要用英文、法文或西班牙文提交。
·很清楚,有联合国经济和社会理事会委派(有时称为ECOSOC地位)的NGO可以提交书面的信息。但是,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已经通知,你的组织不需要有ECOSOC地位也能提交信息。鼓励NGO联合提交信息,与其他NGO,尤其是有ECOSOC地位的NGO合作准备要提交的信息可能会加重你的信息的分量。
最近,越来越多致力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的NGO成功获得了ECOSOC地位。例如,国际同性恋者协会欧洲分会已经表明希望使用其ECOSOC地位来与其他NGO一起帮助支持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的信息提交工作。
我们提交的信息中可以包括哪些内容?
·普遍定期审议制度旨在成为一个“合作性”程序,强调国家在履行国际人权义务上的最佳实践和遇到的挑战。你当然应该识别出自己国家的人权关切,但是注意到积极的进展可能也同样有帮助。
·试图在你提出的每一点中包括进国家为改善人权状况可以采取的具体步骤的建议(例如,你可以建议废除刑事规定,警察接受关于男女同性恋、双性恋和变性者的敏感培训,在人权立法中包括“性倾向”或“性别认同”,你的人权委员会为雇主开发关于工作场所歧视的教育材料等等)。
·注意,《将国际人权法应用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有关事务的日惹原则》提供了关于国家的国际人权义务的详细指导,以及各国为履行这些义务可以采取的措施的具体建议。
《日惹原则》是由一组国际人权专家开发的,所有6种联合国语言的版本在网上都可以看到:www.yogyakartaprinciples.org。你可能希望用该原则作为准备要提交的信息的参考指南,以便评估你的国家遵守国际义务的程度并找到积极行动的建议。
·人权理事会已经同意:性别观点应该充分纳入整个普遍定期审议制度中。因此在你提交的信息中包括进性别观点是合适的,这可能会帮助信息得到应有的考虑。
我们可以秘密提交信息吗?
·可能所有提交给普遍定期审议制度的材料的来源都会被识别出来,在网上也能够看到这些信息。虽然这有助于引起对我们的问题的注意,但你应该假定你的报告会被公开,包括对贵国政府的代表公开。
·在制作要提交的信息时,你需要说明你的组织的名字,这会成为公开的信息,但是不需要确定你的组织中各成员的名字。
·许多致力于性倾向和性别认同问题的倡导者是冒着很大的个人风险来做这件事的。如果你想提交信息,但不能公开做,有关信息可以包括在主流人权组织或国际NGO提交的报告,或几个组织联合提交的报告中。
我们如何提交信息?
·你可以提交关于下面16个要参加审议的国家中的任何一个的信息:加蓬、加纳、秘鲁、危地马拉、贝宁、大韩民国、瑞士、巴基斯坦、赞比亚、日本、乌克兰、斯里兰卡、法国、汤加、罗马尼亚、马里。
·只需要在1月14日之前用电子邮件把你的信息发送到UPRsubmissions@ohchr.org。请把电子邮件备份发到arc@arc-international.net,这样我们就知道提交了哪些信息,并且可以在后续倡导中利用它。在电子邮件的主题栏里说明你的NGO的名字和有关国家。
更多信息或问题?
·ARC International:arc@arc-international.net
·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公民社会组(Civil Society Unit):civilsocietyunit@ohchr.org
·额外信息和有关材料连接:http://www2.ohchr.org/english/bodies/hrcouncil/upr/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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