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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1月29日 09:27:00
司法考试,是从事法律工作的必经考试,这就如古代的科举,现代的高考,其严肃性、权威性不容置疑。法律规定,担任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必须经过司法考试,其目的在于保障法律人的素质。目前来看,律师和公证员是最硬的,都是通过考试的,而法官和检察官中还有不少没有通过考试,这种颠倒的现象,让人担忧司法权能否公正行使。
最近,财新《新世纪周刊》披露,部分法院、检察院进行内部司法考试,题目简单。这简直就是科举舞弊,对所有通过司法考试的法律人都不公正。据悉,这项名为“在职法律职业人员国家统一考试”的试点已实行两年,直至今年扩大试点范围始为公众知晓。这种考试的目的是,就是以内部证书,“合法”身份,于是神圣的司法考试,就这样被毁了。
我们认为,司法部应该公开“内部司法考试”的信息,各级法院、检察院也应该公开法官、检察官的司法考试信息。司法的公信力在于透明,让一切摊在阳光下。如果法院、检察院缺乏人才,也应该向社会公开招考,而不是内部司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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