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部】远华案 08/30/2000 中宣部:对福建省厦门远华案案情审理的报导,必须由中央 新闻办审稿,作统一报导,不搞「小道」消息,及非正常渠道消息,不准搞借题发挥,不准以不正常手段取得消息外传,不准转 载海外、外国传媒的有关报导。 【数字时代真理部系列:“在这里,了解祖国” “真理部”是网民对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宣传部和其下属的各省宣传部,以及国家级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文明办,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出版总署,文化部等一系列言论出版审查机构的总称。】 所在分类:✿真理部指令标签:宣传部,真理部,中宣部,宣传,赖昌星,Google Related Posts 【CDT报告汇】 十年整肃,中国智库“喉舌化”(外二篇) 衣者朝新|一个老宣传部长眼中的媒体人 【异闻观止】杭州公安|杭州头盔哥在派出所丢下五百元就跑 【404文库】知乎问答|年轻人为什么不再看新闻联播了? 鸡蛋bot|王笛新版《茶馆》印刷前被叫停?出版社:须重新审读,出版时间不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