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暗访等同于“钓鱼”吗?广东电视台《社会纵横》和南方都市报的记者曝光了广州市地质调查院工作人员买卖地质灾害调查报告事件中,记者在调查此事的时候采取了“乔装身份暗访”的手段,被当事人的辩护律师指责是“钓鱼执法”。首先要明确的是,暗访与钓鱼执法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律师想质问的是:记者采用“钓鱼”手段,究竟有没有暗访权。我们要从几个方面看待这个问题。

在信息不对称,而且普遍认为社会不公平的年代里,大部分公众都认可“暗访”这种采访方式。而且,这种能够彻底暴露制度和人性贪婪的采访方式,确实让社会的黑暗面暴露于众,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但有几个问题需要值得我们深思。

首先,新闻记者和普通人一样,都不能侵犯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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