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社会论坛小组会 作者 凯文 7月10日,中欧社会论坛各个小组会议继续全面展开。在经历了前一天的初步了解之后,各小组进入实质问题讨论阶段。在四川都江堰举行的“法律人在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小组会议上,中欧双方分别就前期讨论成果进行了汇报,由于社会环境不同,导致双方思维模式上有很大差异。 欧洲法律工作者更多地从抽象层面上总结问题,例如“责任的时间性”,而中方则更加关注具体的、现实的困难,例如“割裂状态中的法律人如何形成职业共同体”,以及中国环境下所特有的问题,例如“如何处理‘依法治国’和‘和谐维稳’政策的关系”。但是,中欧双方通过“集体思考渐进法”,逐步归纳同类项,尤其是充分考虑到中欧不同语境的差异,逐步达成共识,总结出共同的讨论主题。 中方讨论者介绍了近年来中国司法体系的变化趋势,并以益仁平法律援助中心的反歧视诉讼为例,介绍了中国法律人和非政府组织如何通过个案来推动司法体制的逐渐转型。来自中国政法大学的刘坤轮还对“法律人”概念作出分析,指出了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着官方和社会对法律人定义的差距,其典型现象是,在中国存在数量众多的“赤脚律师”,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但是缺乏官方的认可。律师代表还再次呼吁降低律师协会会费和律师协会代表实行直选。 而来自意大利的与会者也以用水权利诉讼为范例、保加利亚学者以本国在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政治转型为经验,介绍了欧洲法律工作者在各自社会中的角色和作用。 此外,在“弱势群体的生存需求”小组,法国医生介绍了为刚刚从监狱中释放的吸毒者提供临时医疗保险的实践;来自英国的社会活动家则批评中国地方政府在贫困地区建设的形象工程。而中国的参会者则介绍了通过国际组织的援助来改善贫困地区妇女健康状况的经验。 在“灾后重建与可持续发展”小组中,中欧双方共同交流了防震减灾的经验,特别是在汶川灾区的恢复重建过程中,值得欧洲关注的经验和方法。来自四川农村的农民代表,也在专家指导下,了解建立农业合作组织的原理和步骤。 在“公共服务的概念和管理”小组,与会者讨论的问题包括:在不同区域发展水平情况下,能否建立统一的公共服务标准?如何实现政府、社会组织、企业和民众之间的合作治理?如何解决公共服务资源缺乏与无限需求之间的矛盾?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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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 中欧社会论坛报道:法律人凝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