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传出国土厅否决法院判决的新闻后,陕西又传出政府办公厅致函施压最高法院的新闻。
  仍然是在横山,仍然是一处矿藏。陕西省政府办公厅致函最高人民法院,称维持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将会产生一系列严重后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对陕西的稳定和发展大局带来较大的消极影响”。
  函件的意思,与其说是告知,不如说是威胁:如果判决不合意,稳定大局可能出现问题。
  依法治理,社会稳定,对此我们可以理解。依法判决,稳定大局可能受影响,这该作何解?依法将不稳定,稳定不能依法,稳定与法律之间能有这种关系,真是举世罕见。法律实现公正,公正可致稳定,说公正则不稳定、稳定则不可公正,算不算虚张声势啊?
  何谓公正,我们能够理解;如果真能被公正妨碍了,那么稳定又是什么意思?如果说函件是在压,砝码是如果判决不对政府的路数,政府就不去维护稳定,还是说政府就维持不了稳定?搞不懂。
  报道中出现的一些讯息,能够让人看到这场争执无论如何结束,都不过是一场矿藏争夺的豪门盛宴而已,“依法”也好,“依稳定”也好,都只会产生一种结果,那就是矿藏正在成为私人的低成本猎物,而且必有人猎取到手。
  报道说,2003年初,西安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招商引资,联合勘查横山县波罗-红石桥地区煤矿资源,勘查投入达千万元,榆林凯奇莱公司于2003年8月签订合作勘查合同,约定凯奇莱支付1200万元,拥有勘查项目80%的权益。2004年底,凯奇莱公司得到初步数据显示,矿区下储藏着优质动力煤近20亿吨。2005年3月,凯奇莱向西勘院转款1200万元,西勘院拒收,称合同无法实施。这年,西勘院与中化益业(由刘峰、刘浩、刘亮三个人拥有)以这片矿区开展项目合作。这片矿区的两个合同先后都被省国土厅备案。2006年,凯奇莱向省高院起诉西勘院胜诉,西勘院上诉至最高法院。2007年中化益业项目进占开工。2008年省政府办公厅向最高院发函。
  看看,凯奇莱公司与西勘院签订了收益将点80%的合同,但在勘查确认矿区下面有近20亿吨优质煤以前,并未支付投资款。而煤藏探明后,西勘院又有了新的合作伙伴。此时估计合作费用就不是上千万可以搞掂了,而且收益可能也占不到80%,这大概就是省政府办公厅拿出“执行一审判决将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原因。
  从法律规定来说,这个案件确实要产生一个最终的胜者,但无论“依法”或者“依稳定”,都意味着矿藏的豪夺必有胜者。在这个连农民都不拥有土地所有权的国家,矿藏自然被宣布为国有,理论上算是全民的财富,按发展伦理学来讲,矿藏作为地球历史所形成的产物,甚至也是子孙的财产。而现在,它可以轻而易举地变成私人的大餐,所需并不算多,对20亿吨煤拥有80%合法收益权,只需要1200万元的勘查费,或者收获的盘子做得大一点,建设个化工园而已。
  国家当然要依法治理。只是,现在来看,山川大地轻而易举成为私人的囊中之物,已是无论依法还是不依法都一样。
                                    201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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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什么都是一场豪门盛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