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82岁老伯水中救起57岁大妈。这件事,能不能上吉尼斯记录,我拿不准,但至少放到全世界,都可算是一桩当代趣闻。
  不料中间出现诸多中国特色的转折,使一个纯粹的救人佳话,变得意味纷杂,而评说种种,仍然是高度中国特色的。

  我说这是一个中国特色的故事,不在于82岁老人下水救人,这样的事情,在哪里都是可能发生的,然而,年轻人旁观,高龄老人救援,我估计这是有当代中国之特色的。
  古往今来,世界上任何一种文化,任何一种社会伦理,都会催生救人行为,同时奠定“救人准则”,身强力壮者在先。然而,在今日中国,却会出现年轻人旁观,八旬老人下水救人的情景。
  有人会将这种情形,与“助人者被起诉”的一些案例联系,认为好心无好报的现实使年轻人退却。我觉得,事情恐怕没有如此深奥,情况可能比案例的联系更加糟糕,那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冷漠,在长期演进中,已达到了不再“物伤其类”的水平,人们甚至没有同一生物物种的共同感。

  在这个中国特色的基础上,事情呈现出一系列特色化的发展。孙老伯要求找电视台宣传一下,教育年轻人。何大妈同意弘扬见义勇为的精神,但对孙老伯要求上电视,并让大妈向组织汇报想不通。大妈的女儿则坚持“雷锋做好事不留名”,而在记者联系到她时,表示“我们只是不愿意把自己的隐私曝光。既然已经这样,要弘扬正气,就弘扬吧,就算是我们吃了个闷亏。”
  在这里,出现了许多中国语境下的概念,例如见义勇为,教育年轻人,电视宣传,报告组织,“雷锋”等等,构成了一种中国特色的观念碰撞,织成了一幅特殊的思考路线图。显然,在孙老伯、何大妈、大妈的女儿、媒体记者、评论者、网络公众等等人之间,观点与选择并不相同,但仍然有共同的认知背景和思维框架。
  例如,救人这种道德高尚的行为,置入“义勇”范畴中,把道德既看成自我的完善同时视为一种教育材料,大众传媒被认作社会教育与道德宣传的工具,向组织报告被视为特别正式的事情,做好事有一个通用的人格化符号“雷锋”等等。在这些共同的认识下,才是分歧,例如同意不同意上电视、报告组织、做好事留名不留名,对隐私的不同认识等等。

  这样的争议,在另外的观念体系与社会语境下,可能是根本不会存在的。人们可能震惊于老者救人青年旁观,但可能很难提出宣传、教育、上电视、报告组织等要求,因为人们甚至不会有这样一组概念构成的观念图式。同时,电视乃至所有的媒体,仍然会报道这一消息,但未必以宣传、教育的使命感来报道。而是否为了出名,以及做好事需要不需要留名等“雷锋”相关话题不会出现。而一个获救者如果不愿意被人知道,是否有必要隐去其名,则会被视为一个真正的问题。

  值得思考的是,即使宣传、教育、组织引导、“不留名”、“学雷锋”等观念图式已经内化到所有人的思维之中,成为一种活动着的思维构架,人们甚至不能意识到这种构架的存在,达到了完全的自如,自如到可能意识不到世界上存在着另外的概念系统和思辨方法,自如到离开了这一语言系统和观念图式就无法去思考和表达任何东西,而社会现实却表现得如此缺乏基本的人类道德,老者救人而青年旁观。
  这是深刻的问题,它与我们的观念图式、思维框架和语言现实有关,与我们的生活现实与精神体系之间的关系有关。应该说,争议中的人们行为选择各异,但观念的基础同一。我的问题是,在另外的社会境况下,大妈落水会是怎样的结果,在另外的精神与概念体系之下,思考这件事的方式又是怎样的?

                           201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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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伯救大妈争议:中国特色的观念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