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日前在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条例修订草案中规定,因为对不稳定因素或社会矛盾处置不力,而导致非法游行、罢工,阻断交通等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行政或刑事责任。下面请听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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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处置社会矛盾不力 将追究相关领导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