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限度、四要求其实是深刻反思

 

胡锦涛总书记就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提出的三个最大限度、四点要求,既是今后工作的努力方向,其实也是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也正因为如此,才显示出在当前形势下,深刻认识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重要性和紧迫。

说要“最大限度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其实正是社会创造活力已经遭遇极大扼杀与遏制;说要“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其实正是当前社会上,和谐因素越来越稀有,不和谐因素却在急剧增加。

造成这个局面的原因何在?在“四点要求”能找到答案。

一是没有注重从源头上减少矛盾。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一切为了经济建设的大旗所向披靡,政府的“聚精会神”“一心一意”绝大部分放在了经济建设和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的决策、措施很体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更不用说切实把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部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了。

二是没有注重维护群众权益。这个问题根源于政府的政策、措施偏离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导致群众权益维护机制出现问题,因此很难做到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上自然也会发生偏差。当然经济领域的矛盾和问题蔓延到领会领域时,法律准绳、法律手段在依法保护群众权益遭遇极大的困难,因为司法系统的最重大职责是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三是没有注重做好群众工作。注重维护群众权益的结果,必然导致对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的疏于研究和不正确把握更枉论去深入做好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工作因而领导干部接待群众制度信访工作责任制往往是形式大于内容,有的甚至就是借着维稳的名义干着制造不稳定的事情,没有谁会去及时了解群众心声和实际需求。

四是没有注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这是一个相对于经济改革取得的巨大成绩,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症结问题。在这个时期,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不但没有因经济发展得到强化,反而呈现了不断弱化的局面,这就导致了社会矛盾不断加剧,社会不稳定因素不断集聚。很显然,政府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缺位,已经对经济发展构成了严峻挑战。

由此可见,胡锦涛总书记关于正确处理新时期人民内部矛盾问题的论述,其实是对改革开放的问题(或失误之处)的深刻反思,这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智慧。其最核心的要义,就是通过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使正确人民内部矛盾得到体制机制上的保障。胡锦涛总书记最近提出“包容性增长”,可以理解为这三个最大限度、四点要求的终极目标。

从这个视角看胡锦涛总书记的三个最大限度、四点要求意义非凡,也让公众对中国新的改革方向和重点充满期待。

 

201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