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为刘晏春

上世纪50年代中期,河南洛阳一副市长将一女护士强奸,洛阳市委非但不处理这个副市长,反说女护士“腐蚀”领导干部,将女护士送到西华农场劳动改造。女护士的丈夫也被送到新疆,他们的孩子到新疆后因无人照看,不慎又将胳膊摔断。

时任洛阳市法院院长的孟淑庆也因替女护士鸣不平被打成“坏分子”而撤职,行政14级降至17级,在单位打扫卫生。孟淑庆多次到省委告状,省委均维护原处理结果。

1958年3月,正值中央监委监察员刘晏春调河南工作,历任河南省委专职常委。刘晏春是河南濮阳人,1930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4年任中共濮阳县委书记。

刘 晏春到河南后,有人同情孟淑庆,暗中告诉她:“你的老领导从北京调到河南了”。
孟淑庆即通过刘晏春的爱人卢雪(孟淑庆和卢雪是老战友)见到了刘晏春,向刘晏春讲述了冤案经过,刘晏春随即要下面把女护士从西华农场接到郑州来调查。下面
的人阻挠此案,谎称女护士已死,刘晏春要他们“死了也要把骨头给我找回来”。这些人暗中将女护士送到其原籍焦作,刘晏春察知后立即派人去焦作将女护士接到
郑州,查清此案后为其平了反,又派人把女护士的爱人从新疆接回,使其一家人团圆。同时也给孟淑庆平了反,恢复了原职原级,将洛阳市副市长撤职查办。

其实这个案子很简单,但司法不独立,什么都归市长副市长大人管,又怎能不出冤案。本博秦全耀以为这位女护士之所以能够平反只是偶然。为啥,制度使成。倘若孟淑庆不认识刘晏春这位“青天”?

1971年6月,刘晏春去世后,该女护士专程到焦作送花圈以祭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