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岗位是“劳教所”?

政府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轮岗锻炼,本是强化干部基层工作历练、促进干部尽快成才的重要途经和方法,可是在郑州市最近下发的《郑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下基层轮岗锻炼试行办法(试行)》中,到基层轮岗锻炼却俨然成了被发配劳教的惩罚性措施。

郑州市的这个《办法》规定,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凡出现下列十大情形之一的,就要有针对性地安排到市内一线艰苦岗位轮岗锻炼一年或半年。一是缺乏事业心、责任感,工作消极、效率低下,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二是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落实不到位,被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三是违反市委、市政府关于两个不允许规定的;四是在办理服务对象请办事项中,不文明执行公务,态度消极、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吃拿卡要,不能依法按时办结,被投诉经查证属实的;五是违反机关考勤纪律和请销假制度无故旷工的;六是上班时间打扑克,上网玩游戏、聊天、炒股的;七是违反交通规定,违章驾驶车辆两次以上的;八是利用互联网、手机短信或在公共场合发表不负责任言论,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九是对自身要求不严,生活作风不检点,在群众中造成较坏影响的;十是其他违反机关作风纪律的。

郑州市还规定,市直机关各单位都要设立举报电话和意见箱,接受群众举报和社会监督;对经调查核实确有违反作风纪律的机关工作人员,将报郑州市委组织部安排到基层轮岗锻炼;郑州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直机关工委还将组织人员不定期进行暗访检查,对违反机关作风纪律人员,将及时查处,并通报全市。

仔细品味郑州市的这个《办法》规定,很雷人。

尽管有言在先说是“鼓励机关年轻干部积极主动到基层工作,优先安排后备干部下基层锻炼”,但这“十大情形”还是透露了对基层的贬损心态,把基层岗位当成了变相的“劳教所”。政府机关干部到基层岗位锻炼是一种惩罚,那么在基层岗位工作一辈子的人应该是一辈子都在受惩罚。

还有,从郑州市规定的必须基层锻炼的十大情形看,不少情况是必须给予行政处分甚至是开除公职的,但是郑州市却以下基层轮岗锻炼的笼而统之,所以,郑州市的这个《办法》规定,表面看来是加强干部队伍管理的严厉举措,本质上却是对干部队伍中不良作风、不良现象姑且纵容。

郑州市的这个《办法》规定,还容易使政府机关干部对基层岗位产生一种制度性恐惧感,视到基层轮岗锻炼为危途,如此一来,还谈什么锻炼、历炼。政府机关干部如此看基层岗位,怎么会不让基层工作人员感到心寒?

 

2010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