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舟子被袭案的蹊跷

芦笛

方舟子被袭,是太太告诉我的。那天她中断看电视,仓惶跑上楼来,庄容正色警告瘫痪在床的我:

“你以后千万别回国去了!”

“歪?”

“刚才凤凰台报导,方舟子被人打了!”转述了案情后,她说,“肯定是让仇家买凶报复。现在在国内,出十万块钱就能买到杀手,非常可怕。你的仇人遍天下,回去肯定要送命。”

“我本来就毫无回国的愿望,你又不是不知道。再说,方舟子是名人,我可不是,除了几个好友,谁也不知道芦笛是谁。政府当然知道,但估计不会干这种下流事。他们不给我签证不就完了?冯正虎先生不就是榜样?有什么必要让我回去,再去买凶杀害一个外国公民?所以,我怕暴民远胜于怕政府,而暴民并不知道我是谁,即使回国也没事。当然,自供共特胡安宁多次扬言已经报告摄政王,我一回国去就要发动暴民来整死我,他那些话我都抓版取证了。记住啊,如果我日后回国不明不白地死了,胡安宁就是第一嫌疑,你就拿着那些证据去报警,让这儿的警方去跟中国当局打交道,我倒不想让凶手受到正义的惩罚,他杀了我,我还得给他写感谢信涅,早就不想活了。不过,一定要让政府大大地赔偿一笔钱,这才是最重要的哦。生命诚可厌,爱情更无聊,若为美元故,两者俱可抛……”

太太吓得话都说不出来了,我大笑,解释道:

“Relax!跟你开玩笑涅。我根本不想回去。回去一次,对中国原有的记忆就损失一分,这损失我可经受不起。我要立志保鲜,永远把过去的印象封存在记忆里,决不让现实破坏。至于胡某,我估计他不过是个低等线人,什么‘童贯’、‘摄政王’、‘军机处’、‘上书房’等等,估计也就是杭州市国安局下设的科室一类,很可能就是替他操办网站的技术人员。那些人也未必知道芦笛是谁。他吹这些大气,无非是阿拉上海人说的‘骨头轻’。此人毕生的远大理想,就是做出入宫禁的高等奴才,给摄政王端尿壶。这其实很风雅哦,《红楼梦》里的小红、晴雯等人,不都有这种雅奴抱负么?胡安宁以草寇身份换来通房大丫头的位置,以他那点能耐,应该算是达到了力所能及的最高峰了吧。当然这是说招安。若胡安宁从出国那天起就是国安派出的,那么这待遇可就真不够意思了。不过据他说,他领到了一份丰厚遗产,多得自个儿花不完,求我行行好,大慈大悲帮他花。因为我效法齐白石,‘不使人间造孽钱’,他只好去欧洲、西藏等地旅游了一次,又在杭州买了一套美轮美奂的住宅,估计跟刘庄差不多吧,所以,政府对这种百无所长的窝囊废,还真是仁至义尽了……”

我絮絮叨叨地说下去,太太相应不理,她根本不知道我在说谁,关心的只是我有无危险,听我保证不回国后,她如释重负,又登登登跑下楼去,看那些垃圾连续剧去了。

刚才上网,突然想起此事来,于是在谷歌里搜了一下,见方舟子遇袭成了各大网站的新闻热点,而他那仇人昏教授肖传国则指控他是报假案,真有意思。

您还真别说,那微笑老肖说的还真有点意思,这案子是有点蹊跷,起码可以说,袭击他的暴徒真是笨则。“笨则”就是“笨贼”,南方若干省份的人念“贼”为“则”,所以朱元璋才会把在贺表上恭维他“为民做则”的官员砍了脑袋,盖他以为那是骂他当老百姓时做贼──为民作贼(“贼”是传统社会对“起义农民”的称呼,并非如今“小偷”的意思)。用咱们四川话来说,应该是“笨最”,这儿的“最”念第二声,也就是zui2,中文里实在找不到同音字,只好用“最”来代替了。而方舟子缺乏医学常识真到了惊人的地步,可这种科盲就是敢去扫荡中医!

看看他本人是怎么说的吧:

【“8月29日下午3点,我约好辽宁卫视‘王刚讲故事’栏目的两名
记者在小区门口见面,然后一起走到附近一家茶楼接受关于李一事件
的采访。5点左右,采访结束,我把两位记者送上出租车,转身才走
两三步路,只见一名男子突然冲到我面前,朝我的脸喷射气雾,我闻
到一股刺激性味道,头晕脚软,几乎要倒下,我立即屏住呼吸,向路
对面跑去。”

“后面另一个人追着我,手持铁锤要砸我头部,我拼命往前跑,此人
在后面追,没能追上,就把铁锤向我扔出,连扔两次,第一次朝我的
头部扔,没有砸中,我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
此人又捡起铁锤扔过来,这次击中了我的腰部,流了一些血。我跑了
有两百米,歹徒未再追赶。”

“我跑进小区后,报了警,警察很快来了。当时路边有一些人,警察
立即去现场寻找目击者。做完笔录后,到附近医院验伤,除了腰部有
两处破皮出血外,目前身体还未发现其他异样。”

歹徒欲“置我死地”

“歹徒所用喷雾,我一开始以为是辣椒水,后来与法医探讨,觉得应
该是含乙醚成分的麻醉剂,我以前做动物解剖实验用过乙醚,现在想
起来就是那种味道。歹徒的计划,是一人先用麻醉剂把我麻倒,另一
人再用铁锤置我死地,大概吸取了上次方玄昌逃脱的教训。幸好我反
应敏捷,跑得快,躲过一劫。”

“我本人没有私敌,这显然是某个被我揭露过的人雇凶报复,并已在
我的住所附近踩点、守候多时,终于抓住了一个机会。至于是谁干的,
我不好妄测,我知道的线索都已告诉警方。该案现在由石景山分局刑
侦大队队长侦办,分局局长几次打电话过问,看来警方比较重视。希
望能够尽早破案,并同时也侦破方玄昌遇袭案件。”方舟子:凶手欲置
我死地 100%买凶报复,《成都商报》8月31日报道,http://news.163.com/10/0831/03/6FCTA4IG00014AED.html)】

所以,两个暴徒分工合作,,一个先向他喷雾,意欲将他麻倒后,再(由另一个暴徒?)用铁锤把他砸死。有必要这么干么?在空旷的街道上靠喷雾麻醉,除非乙醚或氯仿是用灭火器喷出来,否则很难成功,君不见凡尔杜先生都是用浸透了乙醚的手绢蒙在受害人口鼻之上,受害人要呼叫,必然要大口吸气,于是立即昏倒。如今那乙醚或氯仿却是喷出来的!请问是用什么喷啊?若是用市售的喷洒杀虫剂一类的喷雾器喷出,气体分子会很快弥散,受害人也很容易避开,而且那不是一次性连续喷出的,必须多次扣“扳机”,指望用这种方法将人迷倒,那“最”(第二声)可真不是一般的笨。

第二个问题是,喷雾只能在近距离面对面操作。既然都冲到那么近了,还有什么必要脱了裤子放屁,直接给方头上一榔头,那“麻醉”效果不是更好更有把握么?

第三个问题是,方舟子拼命逃跑,背后却能长了眼睛,看到第二名暴徒“第一次朝我的头部扔,没有砸中”,但他又马上补充,他并没有看见暴徒朝他的头部扔铁锤,而是“听到铁锤落地的声音,边跑边回头看了一下”。莫非从铁锤落地的声音就能判断那是朝他的头部扔的?即使看见铁锤落地也无法作此判断啊?

第四个问题是,第二次铁锤击中了他的腰部,“流了一些血”,可能么?肖传国已经说了,他当了30年的外科大夫从未见过这种事,不过那人是昏教授,所以没能从创伤发生机理上讲清楚。

要“流了一些血”(还不是渗血),必须是血管给割开了。若用钝器打击,一般只会造成内出血,轻微者只是皮下出血,严重者可导致脏器出血,但一般不会划开皮肤,导致“流了一些血”。这儿所谓的“铁锤”,当然不可能是18磅大锤,因为那是抛出来的,只可能是国内工人叫的“榔头”。最常见的榔头有两种,一种是机修工或钳工用的“奶子榔头”,一端是打击平面,另一端是个圆球。这种榔头毫无锐面,打在腰部断无可能造成出血。另一种是木工用的所谓“羊角锤”,亦即一端是打击平面,另一端是分叉的燕尾,用来拔钉子。若是打击平面落在肌体上,则只会造成上述钝器打击伤,并不会流血,若是尖锐的燕尾落在肌体上,则造成的后果要看是打在哪儿,有无覆盖。下面的讨论假定凶手用的是羊角锤。

若是羊角锤落在头上,则受害人确实会皮开肉绽,因为头部皮肤下面就是颅骨,缓冲能力很有限,因此即使被没有锐面的奶子榔头打中,也可能造成剪切力,撕开皮肤,导致出血,被有锐面的羊角锤打中就更不用说了。但方舟子被打中的部位是有衣服覆盖的腰部。腰部肌肉丰厚,除了脊骨和肋骨外全由软组织组成,而且里面是空的(腹腔),有很大的退让余地,覆盖皮肤的衣服又起到了消解锐面割伤的作用。那锤很明显是落在软组织上,因为报导并未提到骨折或骨裂。因此,即使锤子的锐面落在方的腰部,也很难割开皮肤,顶多只能在挫伤之外造成擦伤,而那只能导致皮下出血以及体表渗血。方舟子若是“流了一些血”,则那衣服也该给割开了,没被割开也得嵌入创口,但新闻报道似乎并没这么说。

何况方舟子与暴徒都朝着同一方向跑,铁锤追上方时的相对速度并不是很大。而且,那暴徒一击不中,停下来去捡锤子,再实行“第二次打击”,此时方应该跑出了一段去,再度投掷距离较远,杀伤力就更给减弱了。因此,流血虽然不能完全排除,发生概率实在太低。

第五个问题是,方舟子只挨了一下打击,为何身上会留下不止一处伤痕?铁锤与方发生的虽然是物理学上所谓“非弹性碰撞”,但在碰撞发生后铁锤仍然该被弹开,不可能再发生第二次碰撞乃至第三次碰撞。因此,方的身上只该留下一处伤痕。

但据国内《正义网》8月30日报道:

“舟子在遇袭20小时后,在石景山衙门口的住所露面,在接受了20余家媒体的采访后,向正义网独家展示了被凶手铁锤致伤的背部,从肩胛下方至腰部有三处明显伤痕。”(http://news.163.com/10/0830/20/6FC3LDCV00014AEE.html)

而另一家媒体的报导却是:

“据检查报告显示伤情为:‘被铁锤袭击,腰部有两处挫伤。’” (http://news.163.com/10/0831/00/6FCJ9J5O00011229.html)

不管是两处还是三处,都无法理喻,至少本人没那本事。

比较搞笑的还是据方自述,他开头以为那喷的是辣椒水,与法医磋商后才怀疑是乙醚。这人还好意思自称是学生物的──任何人只要闻过一次乙醚味,这辈子绝无可能忘怀,更不会把它与辣椒的气味混起来。当然,这很可能是方在遭到袭击后,方寸大乱,把他几十年前在学校里学的一点东西都忘光了,倒不能视为破绽。

我这不是认同昏教授,认定方舟子是报假案,也不是搞阴谋论,只是keep my mind open,用怀疑主义的态度审视一切证词,使用常识和逻辑辨伪罢了。只有通过逻辑证伪的声称,我才能认为有一定的可信度。这其实才是真正的学术打假。方舟子既是此道高手,想来能给不吝赐教,解释一下本人的疑惑,是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