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询“上访”关键词,跳出来的新闻真是五花八门,极为离奇的一个是,有人因“准备上访”而被拘留。

  湖南永州市农民唐封银因一起土地纠纷和政府打官司,告赢政府后,当地政府部门不但不服从法院判决,还继续执行原来的行政行为。为此,唐封银夫妇决定到广州找律师咨询并希望向记者陈情,结果,永州市警方从广州把这对夫妇带回湖南不说,还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理由赫然是:“准备上访,其行为扰乱了公共场所秩序”。(11月11日《华西都市报》)

  上访且不是罪,况乎“准备上访”?唐封银夫妇尚未上访就受到行政处罚,当地警方可以说是“提前违法”了。即便唐封银夫妇主观上有上访的意愿,可实际上并未行动,当地警方扣在这对夫妇头上的,实乃典型的莫须有之罪。当地政府既不尊重法院判决,又打击报复当事人,简直就是目无法纪。

  更值得警惕的,是将公民“提前治罪”背后的管治思维。上访不仅是合法的行政救济渠道,也是疏导社会情绪的有效途径。一些地方政府之所以千方百计堵截访民,一方面是害怕丑事败露,另一方面就在于管治思维作怪。这就意味着,一些地方政府和官员基于自身利益,大有把公民看作潜在“敌人”的倾向。这是“公民准备上访被拘”事件中,最令人震撼与担忧的地方。

  一旦地方政府部门或官员把公民当作自身利益的对立面,手中又握着绝对强势的公权力,其结果可想而知。这时候,别说正当行使“上访权”的访民,任何普通人随时都可能沦为公权力者的“囚徒”。因此,这不仅是普通的行政处罚案件,而是践踏法制、侵犯公民合法权利的严重违法事件。(魏英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