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时候,更应该明白,那位在牢狱之中的得奖人士所签署的宪章的意义。因为只有真正赋予群众选择政府的权利,他们,才会真正感到痛,只有某一次,他们所操纵的民意,媒体再也不能掩盖、忘记他们的错误,他们必须面对真正的道歉和补偿的时候,他们下一次才不会轻而易举地犯下同样的错误。这就是所谓的不可一,不可再。

作者:杨超

最近过得有点沉湎,以至于写东西都变成了很奢侈的事情。直到昨天看到有关那位被轧死的村长的新闻,和听到独唱团被解散的消息,才想起,这个世界上除了女色,还有很多事情可以围观。当然,多少傻逼去围观,多少围观被解散。

不可一,不可再是31号晚香港支联会举办的向不公义说不的晚会。其实贵党也可以办个晚会叫一而再,再而三。因为每天都会有不公义的事情发生。至于这位村长为什么这么触目惊心以至于同一天在我家衡阳被淹死的小孩子完全被无视,可能是由于看到了那张尸首分离的限制级图片吧。从前,贵党若要让人死亡,通常都是死的比较欢乐的,死前或者是做着梦,或者是躲着猫猫,好像那些死者都死而无憾。而这次又重复了二十一年前的惨剧,(不得不说我手贱翻开了一本图片集看到一人被坦克轧成肉饼的照片),不知道当局为什么要一次又一次挑战我们的心理承受能力。

所以说,冲击力并非和死难者的人数成正比。若一个人死的比较惨,群众也会不干。当然百姓能不干多久呢?据说,当局相信网络成不了气候,因为围观超不过十天。即使超过十天,宣传部门一出动,大家又都重归于寂寞。好像这种逻辑很有道理,这次不是有群众呼吁中央领导出面解决吗?然后长春同志领导的宣传部门出面了,头条纷纷撤下。

若你我也曾围观过,就会明白围观是一件很累的事情。尤其是在贵国隔三差五就要围观一次,刚围观了李刚,又来围观村长,每次都要在错综复杂的线索中排除疑点,寻找真相,每个人都要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兼任侦探、验尸官、警长、法官、廉政公署、记者,若好不容易发现点什么,还往往不能发表点什么。在香港这么久,虽然很少,也偶尔见过这种事情,最近全城热炒的包致金侄女司法事件,(一社交名媛掌掴警察涉嫌轻判),我facebook上多人骂她丑婆娘,最后改判入狱六星期。所不同的是,在这边人人知道真相,人人可以发表观点,而结局往往都公正、公义,令人满意。而在大陆,当局默默等待群众的热情过去,然后该怎样还怎样,暗箱处理。(参见南周 2010被消失的新闻)

所以说,本来应该让政府和司法部门等社会公器解决的事情,不得不让我们每个人隔几天来围观一次,目睹血腥,产生愤怒,影响心情,是件很不公平的事情。而每次围观都没有效果,更是让人无法接受。最后大家都说不清楚,受害人到底有没有得到赔偿,而作恶者到底有没有得到惩罚。只知道,好像突然就看不到这个新闻了。这个时候,呼吁中央领导,是没有用的,你怎么知道温总理是不是真的被刺痛了他的心呢?这个时候,更应该明白,那位在牢狱之中的得奖人士所签署的宪章的意义。因为只有真正赋予群众选择政府的权利,他们,才会真正感到痛,只有某一次,他们所操纵的民意,媒体再也不能掩盖、忘记他们的错误,他们必须面对真正的道歉和补偿的时候,他们下一次才不会轻而易举地犯下同样的错误。这就是所谓的不可一,不可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