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拟人观念测天—-答客难(外一篇)

或说:“东海老师护教之热情令人佩服。然而,本人认为,天有两方面:人格化的和非人格化的。两方面都不能偏废。”(跟于《我们的天和神—-提醒有关基督徒》)

 

东海答:仅凭“护教之热情”是不够的。儒家讲究以德服人和以理服人,卫道护教,首先凭的是真知正见的力量。要以理服人,就要对儒家义理见得深、认得真、解得透。(当然,如果把道理讲透了而别人照样不服,那就是别人的问题了。)

 

天,在古籍中有多义,或指自然之天(即天地之天,头顶的顽空),或指人格化之天,或指本体之天。《易经》“天行健”、“天德不可为首”的天,孟子“形色天性也”、“尽心则尽性,尽性则知天”
的天,《中庸》“天命之谓性”的天,都是就本体而言的;《易经》的乾元、孔子的“性与天道”、程朱的天理、王阳明的良知,指的都是这个本体。

 

本体之天,是不能用拟人的方法去猜测臆度的。儒家典籍中,唯《尚书》中的上帝相当于人格化、拟人化之天,至少有人格化倾向。作为殷商时代的文献,孔子删述时必须尊重事实,不能随意改动,其中上帝亦有一定的象征意义和历史意义,在义理上,则不可认为究竟,因为它偏离了仁本主义的生命观和本体论。仅《论语》中“子不语怪力乱神”等教导就可以证明,殷商时代的上帝崇拜及鬼神崇拜不合儒家基本义理。

 

本体之天有形而上、第一性的涵义。它“妙万物而为言”,天地万物包括人类都是它生生不息地“陶冶”出来的,自然之天也属于它的“产物”,一切物质、精神现象都是它所现的象。但是,它本身是没有人格更没有任何形象的,它超越一切物质、精神现象。人格化的天与人格化的神一样,都不如理不如实,不为儒家所可。熊师十力说:

 


“夫神之为义,可析言以二,曰依他与自性。但二者虽可分说而究不可分,不可分而又不妨分说,其妙在此,其难穷在此,其不可思议在此。印度外道以天神为作者,与西洋受自希伯来之一神教,皆于依他与自性二义可分说而不可分、不可分而又不妨分说处未能透悟,故不免差毫厘而谬千里。彼等以超越感而盛扬依他,而忘却超越万有之一神为吾所依之他者,乃即是吾之自性,元非外在,吾人更不可以拟人之观念测神也。”
(《摧惑显宗记》)

 

儒家本体之天兼具超越性和内在性,就内在于每一个人而言,即天性、自性,即《中庸》的“天命之谓性”,相当于唯识宗的“圆成实性”(说相当于,是因为儒佛两家对自性的认知有所不同)。只知超越性的一面而不知本体“即是吾之自性”,就会心外拜天或心外拜神。如果进一步“以拟人之观念测神”,就是双重的错误,更荒唐了。2011-1-19

 

 


独尊儒家与百家争鸣—-答客难

有自称新道家者说:“新道家的文化主张:独兴一木,不若重建森林!独尊儒术,不若百家争鸣。”

 

当今中国,论意识形态是“马家”当道,论思想影响则自由主义俨然显学,儒家连基本的言论自由都得不到保障,连尊重都没有得到,谈何独尊?

 

其实,董仲舒建议汉武帝“独尊儒术”,其措施是将五经列为标准教材,规定不通一经者不能作官,以此确立儒家思想的正统与主导地位,并非独存儒家,更非儒家独裁。

 

所谓“罢黜百家”,是“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并未禁止人们学习诸子百家,并未剥夺诸子学说在社会文化生活中的生存权。汉武帝以后,汉朝在尊奉儒家的同时,仍然“博开艺能之路,悉延百端之学”,“诸子传说,皆充秘府”。

 

自由主义“独尊”,为西方社会的民主自由提供了思想保障。在中国,只有汲取了自由主义精华的现代儒家获得主体、主导地位,才能不断优化制度改良政治,那么,我们社会的自由度不仅非君主时代可比,超越西方也大有可望。

 

或曰:我们“独尊”自由主义就够了,何必另搞一套?答:这不是另搞一套,而是对中华道统的回归和光大。百年历史证明,没有中华文化(儒家为主要代表)的指导,民主自由求之不得;即使侥幸民主化了,没有本土文化的支撑,也是飘浮和劣质的。2011-1-18东海儒者余樟法

首发儒学联合论坛学术厅http://www.yuandao.com/index.asp?boardid=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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