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干部换届,正如火如荼。干部选拔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但在干部任用中常有人为机遇现象。

此类“人为机遇”,就是人为地设置某个条件,使符合这一条件的人能“脱颖而出”。比如,为了鼓励招商引资,就规定凡招到亿元以上项目的可以提拔为处级;比如,合肥工大在团委书记的竞选中突然在原有规则之外增设一个所谓的测评环节。这种人为制造的所谓机遇,实际上导致了干部选拔任用上的不公正。

类似的,还有在换届时,明确提出班子结构上的要求,表面上是出于加强班子建设的需要,使结构显得更加“合理”,但客观上有悖于惟才是举,与德才兼备原则不一致。比如,突出性别要求,一些优秀的男性干部不免感叹不是女儿身;突出党外要求,一些党外干部因此而得到越级使用;突出年轻化要求,一些40、50干部顿觉前路黯淡。

不是要完全否定搞平衡,有时,搞好平衡才能调动绝大部分人的积极性,对确实突出的、公认的也可以按程序破格使用。只是,以制度形式出现的人为机遇,已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不平等竞争,带来的消极影响越来越大。这样的机遇,还是不要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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