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李堂堂星期五(4月8日)因受贿被判处无期徒刑。

李堂堂被指在1998至2009年期间受贿768万余元。

李堂堂的受贿行为是在他在陕西省宝鸡市、咸阳市以及陕西省政府工作时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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