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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不光是箇法律概念。

作者:崔武,南京律师,作家

    最近在网上遇到一位教师,告诉他,我们几个律师最近在和南京行知小学杨瑞清校长进行公民教育的合作。作为从教已十年的中学老师,他竟问我什么是公民教育?我的心顿时凉了半截。确实,很多教师埋头教死书,死教书,教书死。有的教了一辈子,还不知道现代社会要培养什么的学生?怎样培养学生?因此,我有必要先对大家进行一番公民教育的推广。

   
要了解公民教育,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公民。公民与私民、臣民、人民是截然不同的概念。私民,无他,一切以自我为中心。臣民,无我,被杀头还要谢主隆恩。人民,有你无我,有我无你。对敌人,要残酷斗争,无情打击,不能讲公民权利。公民,就是你我他平等、互助、利益兼顾。在中国,从臣民,到人民,再到公民,走过一段崎岖曲折的路。臣民,主要是依赖人格;人民,主要是暴力人格(美其名曰“专政”);公民,主要是共和人格。因为,公民教育首先是培养共和素养、共和能力、共和价值的教育,让每个人既能独立思考、独立判断、独立生活;又能参与集体生活,与他人平等沟通、有效协商、积极诉求、达成共识。

  长期以来,中国人被“成则为王,败则为寇”的奴化教育所毒害。在皇权周围,要么聚集着肉体上的太监(不能碰皇帝的女人),要么聚集着精神上的太监(不能动皇帝的权力)。专制社会,需要的是这种太监和奴才。传统教育就是阉割人的独立精神和创造能力。这种教育培养的人,“要么做稳了奴隶,要么想做奴隶而不得”。在中国汉朝,有一些不与宦官与外戚同流合污的知识分子,时人称之为“清流”,但他们都无法摆脱对皇权的依赖。他们从不依赖一个强大的公民群体做支撑,他们每每孤军奋战,上演的是血腥与悲剧。所谓的“竹林七贤”,要么隐居于山林,与社会进步无补;要么处于零散状态,形不成影响社会的合力。我们的教育,就要因应主权在民的时代变局,培养具有权利意识和责任担当,兼具私人生活和公共生活能力与美德的合格公民。

  目前,有关教育的各种提法很多。如政治教育、素质教育、赏识教育、国学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人权教育等。但如果偏离了公民教育的大方向,都不能从根本上改变中国教育的弊端。政治教育,主要考虑国家统治的需要,强调的是纪律和服从。素质教育,考虑的是支微细节的问题,缺少宏观把握;赏识教育,毕竟是居高临下,单向施与,缺少平等互动。国学教育,说到底是维护封建等级秩序;革命传统教育,主要是宣扬革命英雄怎样舍生亡死,但偏离了和平非暴力的公民价值观。人权教育,偏向权利,不谈义务。只有公民教育才是尊重生命规律、生长规律、生态规律的教育。它考虑你我他的共同需要,注重权利义务平衡,注意个人、社会、自然的和谐。

    公民教育的价值取向是:追求人人成功,而不是少数人成功。因为公民社会是主权在民的社会,是共有、共治、共享的社会。公民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是:人人参与,人人分享。公民教育就是教每个人怎样参与,怎样分享的教育。由于应试教育培养的孩子只会考试,大多数人不会参与,不会分享。所以,公民教育必须对症下药,从以下几个内容对孩子进行参与、分享能力的培训:普及公民知识(如公民、权利、义务、家庭、国家、社会、政府、社团、政党、宪法等基础知识);训练公民技能(如沟通、协商、演讲、谈判、开会、立约、结社、发明、创造等能力与方法);培养公民素养(如私人生活中的道德与自律,公共生活中的合作与妥协);张扬公民价值(如平等、自由、民主、法治、公平、正义、人权、和平、科学等)。

  
 我们让广大教师实践公民教育,是不是坐在飞机上吹喇叭——唱高调?非也。课堂教学仍然是公民教育的主要阵地。语文教学要培养孩子的听、说、读、写等沟通技能,数学、物理、化学等自然科学要培养孩子的科学思维,历史教学要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陶行知先生教导我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我们要按照教育民主化的要求改善班级管理、学校管理、家庭管理等,让孩子广泛参与各种活动,在参与中提升公民素养,树立公民价值观。公民教育应成为中国教育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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