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文汇报文章《香港社會所不了解的艾未未》补充阅读文章之一

天津日报:《艾未未抄袭风波背后的文化本质:真实的童话》

 

包括农民、失业人员、学生、摇滚歌手、白领、道士在内的1001人,从6月12日开始分五批陆续奔赴德国参加卡塞尔文献展。这的确是个“童话”,参与者基 本上不需要自己出费用,艾未未的画廊拥有者Urs Meile通过两家瑞士基金会申请到310万欧元用于交通和住宿。德国至少有五家媒体报道了这件事情,其中一篇报道称:“这个作品本身想表明什么不清楚, 但可想而知,它会给人一个印象:中国人如果真的全往欧洲涌来,那怎么办?”

国内艺术圈颇有影响的“嘿!社会”网站BBS却突然爆出艾未未的《童话》抄袭了西安艺术家岳路平的《艺术航班》、《1001夜》两件作品。发帖人称自己是 参与过岳路平作品的艺术爱好者,认为艾未未“用资本放大了岳路平的《艺术航班》的创意。”“在选择的人数上也抄袭了岳路平另外一件作品《1001夜》,岳 路平在2004年就跟著名摇滚乐手张楚一起合作,在911之后的第1001天,在西安做了一个《1001夜》的展览;2005年,岳路平在伦敦再一次以 《1001夜》为主题实施他的另一件作品:收集1001位普通人的故事。在公开发表的新闻上,对岳路平的作品介绍不断提到‘童话’的概念。”

这个帖子里链接了一篇署名“王朔”的文章,标题为《我看艾未未抄袭事件》。称“这件事(艾未未抄袭岳路平)在艺术圈中已经传了很久,只是没有人相信有人会 捅这个娄子。因为大家都认为艾未未霸道十足,势力范围强大,不会有人敢挑战他,得罪他。”“艾未未用3000万元人民币来放大岳路平的这件作品,实际上是 一种艺术寡头的流氓侵权行为。”

6月12日下午电话连线身在德国的艾未未,他的声音听上去心情不错,“我不想评价这个问题,哈,媒体是不是没有别的事情可干了?”

从征集参与者开始,便一直有人对艾未未的《童话》表示怀疑。有网友在艾未未的博客上留言:“这种数字游戏并没有多大新意,艺术大师博伊斯就曾在卡塞尔种了 7000棵树,艾未未虽然很聪明但思想力不够。”对此艾未未保持了宽容的态度,“什么事都有争议,什么事都有质疑。这个作品本身就是我的表达,争议和质疑 也是作品的一部分。”艺术的好玩儿之处正在于此。

记者拨通了另一位当事人王朔的电话,王朔表示那篇文章根本不是他写的。“没那事儿,那是小人挑事儿,我夸艾未未还来不及呢,我跟未未好着呢,他就算杀人放火了我都不会骂他。别听风就是雨,小人们的最新战术就是冒我名四处造谣,混淆视听,污我名。
我的言论只发在占座上,那是实名制,包括前两天说我写那个陈晓旭有个儿子那都不是我写的。”

事实上,《童话》的创意并不难,甚至可以说,任何普通人都可以产生类似想法。这件作品的难度在于操作过程的复杂性和存在的种种变数。它本是一个不可能完成 的任务,所以更像是一瞬间的幻想,或一次酒后戏言。它并不属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真实经验,被认为是天方夜谭也不为过,但艾未未让它变成了现实。5月17日 下午,参与《童话》的甘肃省秦安县石节子村5位村民抵达北京办理签证,当接待他们的专车经过天安门时,他们说他们“想到了艾未未,没有艾未未的话,去德国 这辈子也是不可能的。”这代表了大多数参与者的真实声音。

“它不是个记录,也不是什么狗屁个事儿。但它跟每个参与人都是有关系的,因为他们获得了一次经验,这个经验甚至可能跟他们的一生有关。”艾未未说,他对《童话》这件事没有任何期望,也不想给它什么含义,“它就是生活本身,是很多人的一个愿望。”

《童话》关键词

【艾未未】著名实验艺术家、诗人艾青之子。1957年生于北京,1978年就学于北京电影学院,1981年开始在纽约学习和创作,1994年回到北京。其 研究领域涉及建筑、雕塑、绘画、家具、书籍、策展等多个方面。曾入选英国《艺术评论》杂志“全球当代艺术界最有影响力100人物”。

【1001人】今年2月26日,艾未未在博客中发布报名信息,招募1001个中国人前往卡塞尔,和他一起参加第12届卡塞尔文献展。报名要求所有参与者应 是身体健康,有独立行事能力的中国公民。截止3月8日,报名人数达到2800人,后陆续增加至3000人。经过筛选,3月16日,艾未未的博客公布了 1001人初选名单,他们来自安徽、福建、甘肃、辽宁、广东、广西、海南、河南、湖北、南、江苏、云南、辽宁、山西、陕西、天津、四川、新疆、浙江、江 西、山东,年龄最大者69岁,最小的两岁半。

【免费去德国】活动基本费用由组织方提供,包括:飞机票、签证、人身保险费用,在德境内的旅行、基本居住和食品费用。《童话》于6月12日开始,1001 人分5批从北京或上海出发飞往德国,每批人在德国停留7—9天,最后一批返回中国的时间是7月10日。有很多参与者是第一次离开自己的村子、城镇、国家, 很多农民没有账号、财产、英文介绍信,使馆也给了签证。

【卡塞尔文献展】第一届卡塞尔文献展于1955年在德国中部城市卡塞尔举办,2007年已经举办到第12届。这一展览已经成为国际当代艺术的重要坐标,也 是西方社会的时代镜像。文献展期间,卡塞尔的街道、公共场地都派上了用场,各类展览作品和艺术活动散布于城市的各个角落。

 

香港文汇报文章《香港社會所不了解的艾未未》补充阅读文章之二

       岳路平:请新华社别滥用我的名字

 

 
【原文标题《AWW事件,提醒新华社注意分寸》和《一篇声明》。注:此文经由“岳路平”(博客、微博、豆瓣)先生的授权发布。】
一大早,就被香港的微博好友提醒:新华社近日用英文发表了一篇文章,把多年前“艾未未涉嫌抄袭岳路平作品”事件装进了仍然悬而未决的“艾未未被拘押”事件中,进行评论。之后,香港及海外多家媒体用中文进行了转载。我有技巧的上网一搜,果然铺天盖地!我的名字脱离我的管辖自行其是了。据香港的微博好友说,“可能整个中国以外都知道你被抄袭了…”

我的第一反应是,这是一场综合博弈。对弈双方分别是:艾未未背后的“西方普世价值观”和中国政府的“人权相对论”。在西方,中国政府的声音一定是很弱的;反过来,在中国,西方媒体关于这次事件的声音也很弱。在这场综合博弈中,辩论的媒介应用,和辩论的内容同样重要。
本来,我一直在冷静观察这个事件,没想到一觉醒来,突然发现“我的名字”被新华社招募成为一颗棋子,这让我十分忐忑。一种无形的力量逼迫着我必须要把这个事情想清楚,而且马上要想清楚。
虽然我的名字不一定听我的,但是我也不想听失控了的“我的名字”的。
这是一个老虎棒子鸡的游戏,一物降一物。中国政府的“人权相对论”,面对西方的普世价值观,在整个世界范围内,一定是弱势的;而艾未未目前的声音,在中国境内,也一定是弱势的;2006年,也就是我的作品“涉嫌被艾未未抄袭”那一年,在西安的我的声音,比起艾未未,也一定是弱势的。
所以当年媒体采访我的时候,我一直避开所谓的孤立的“法律程序”,绕开记者偏爱的“是否起诉艾未未?”的挑衅,提醒记者关注“艺术资源过于集中在首都北京”这种更加整体的创新生态问题。只有这样,我才可以在一个更高的高度去为西安争取话语权。
其实,关于艾未未的问题,官方也没有单独使用法律工具,官方同时也同时使用新华社和《环球时报》这样的舆论宣传工具来为自己的价值观做辩护,同时反击西方对手。我们不能把这个事件理解为一个孤立的法律问题。
在全民摸石头过河的年代,孤立的法律工具是低效的。《环球时报》在一篇评论艾未未事件的文章中(838期之本周人物),有一句话我很同意:“客观说,在如何对待他(艾未未)这样的人的问题上,中国社会的经验并不多,法律的判例也不多。”所以,一旦出现了这种判例不多的案例时,势必要动用一揽子工具来“综合处理”。西方世界是,中国政府是,艾未未是,任何关注这件事情的人(包括我)也必须进行一揽子整体思考,才可能对这件事情有一个更有建设性的态度。
既然是一揽子的处理模式,实际上就要求相关人必须自己注意分寸。因为我们没有清晰明确的可以信赖的“原则”、“尺度”来判断、判决,我们唯一可以信赖的裁判是未来。所以只能是当事人必须动用自己的前瞻性、全局性、判断力,各自把握好分寸。在今天的中国,尤其要注意分寸,因为我们真的太缺少经验和依据,内心里必须要有一些坚守和道德原则,否则历史会在路的前方等待着审判我们。
我们正身处一个乐观向上的时代,其实大多数人都不希望有任何过大的动荡发生。但是如果分寸掌握的不好,事情往往就会朝极端的方向挺进。一百多年来中国现代化的经验和教训已经告诉我们:审慎改良,一定比激进颠覆重建有效。
当年我面对所谓的“艾未未涉嫌抄袭事件”时,我意识到我的名字在某种程度上是“失控”的。所以在面对媒体的时候,我很审慎地珍惜我说话的机会,让记者不要去迎合点击率的“重口味”,把“涉嫌抄袭”事件爆炒成辣子鸡、麻辣鱼。其实我使用的就是基于对中国整体创新环境的忧虑而生发的“分寸”感。因为我理解那不过是一次辩论,是一次为西安,跟北京争取更多话语权的辩论(相关:出西安记)。但是,当时艾未未的声音要比我的声音大很多,所以,当时我挺同情自己的。同样,今天,我看到新华社和《环球时报》的声音远远大于艾未未的声音,我也同样同情艾未未。
既然是一揽子的处理模式,时间一定会很长。我们一定要有前瞻性。总体看来,新华社把我的“涉嫌被抄袭事件”混编进入对艾未未的批评队伍中,稍微有失风度。我的名字可能已经“被打抱不平”,但是我本人并不情愿。
新华社毕竟代表一个大国的声音,兹事体大,应该特别注意具有前瞻性的分寸感。这么多年改革开放的成就都摆在世人面前了,更自信一些吧!其实,我本人对中国的未来是乐观的。想想十年前,高行健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时候,新华社哪里有现在那么自信?去年刘诺奖获得者晓波的获奖事件发生后,以及这次艾未未事件,我注意到新华社和《环球时报》已经拥有了足够的胸怀去正面跟西方价值观进行一系列的耐心、细致、理性的辩论,还是有进步的。但是有时候,一些文章的基调和内容还是辜负了这种难得的胸怀。
我会继续观察。
岳路平
2011年4月10日

#岳路平回答英国卫报采访#一:关于新华社指A抄袭,我回答1,我只使用过"相似"、"撞车"两个词汇;2,我当时和现在都没有起诉A的计划;

#岳路平回答英国卫报采访#二:关于A被拘押,我回答1,我同情;2,拘押程序不恰当;3,希望A平安健康;4,A的一些维权活动我认同;5,拘押定罪跟"涉嫌抄袭"不应混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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