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认为,台湾原住民族自治法「空间合一、权限分工、事务合作」的三大原则,是目前最可行的作法。

星期三在国民党例行中常会上,邀请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员会主委孙大川报告「民族发展与原住民族自治」。身兼党主席的马英九总统在听取报告后指示,原民会推出的原住民族自治法秉持「空间合一、权限分工、事务合作」三大原则,希望立法院尽快通过,从实践中一步一步改善相关工作,这是目前最可行的作法。

马英九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台湾原住民所提从「有(to care)」到「是(to be)」的诉求指出,to care就是要照顾原住民的经济生活,to be是照顾他们的精神与归属感。一是要提升他们的社经地位;一是要提升他们的归属感与自主性,两者都很重要,只要其中一项没发展好,就不是完整的族群正义。
 
马英九认为,保障原住民权益有它的理论基础,由于原住民在过去发展过程中受到较多的挤压,发展机会较少,原住民平均寿命也比汉人短,因此适度的保护与鼓励是有必要的。他特别列举美国也有保护少数民族的所谓「平权行动」,给予少数民族较多的机会,政策实施近四十年,受到学者高度肯定,有了理论基础,推动原住民族自治更有正当性及说服力。
 
对于有些原住民希望划分具体的自治区域,马英九沿用美国的例子,他说美国采取印地安保留区的作法不是没有争议的,对原住民本身的发展并非最好的方案,因为隔离之后反而变成孤立。

在国民党中常会结束后,马英九在总统府接见了美国纽约大学法学院教授孔杰荣(Prof. Jerome Cohen)和研究员陈玉洁。
 
马英九特别指出,孔杰荣在美国研究大陆法律的历史上,可说是早期最有权威性著作出版的学者。他在一九六八年的名著「中国大陆的刑事程序」,在当时是极少数可以从实务面研究中国大陆的劳动改造、劳动教养等议题,对中国大陆的了解,有非常大的帮助。
 
马英九还强调,孔杰荣最近这几年在纽约大学主持亚美法律研究所,特别注意海峡两岸的司法,尤其是在刑事程序、人权保障方面,而且经常在媒体上发表相关论文或是评论,受到注意。
 
对于潜心研究两年前所签署的联合国「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及「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两个公约在台湾落实情况的孔杰荣研究助理陈玉洁,马英九坦承,他也知道会有一些不容易做到的问题,因为这两个公约的范围非常广泛。不过到今年十二月十日,台湾在理论上要完成所有法规修订,让所有法律都能符合两公约精神。马英九再度强调这也不是非常容易,不过他补充说台湾至少要有了一个开始,可以使得台湾整个人权法制能够跟全世界接轨。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胡汉强发自台北的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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