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1日,我父亲(网名方竹笋,真名方洪)在腾讯微博上发表了:“勃起来窝了一驼屎,叫王立军吃,王立军把这驼屎端给检察院吃,检察院端给法院吃,法院端给李庄律师吃,李庄说:这驼屎太臭了,谁窝的,谁自己吃。”
 
    4月22日,网监科通知我父亲去网监科,要我父亲回家把在腾讯微博上写的全部删了,网监科科长说这个事情就到此为止,要我父亲以后不准在网上说之类的话了。我父亲回家之后,就把在腾讯微博上写的全部删了。
 
    4月23日,崇义派出所,要我父亲走派出所接受谈话,我父亲走到半路,感觉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我父亲知道,有很多人因为在网上发表言论被劳教,判刑等等,所以我父亲就回到家,把门锁了起来。
 
    4月23日晚上,崇义派出所副所长(冉庆)联系了我,要我协助他们,我当时也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当天晚上,派出所并没有告诉我真实情况,说只是一点小事情,然后就对我父亲开始了24小时监控,停电、停气。我答应他们,第二天会尽力跟我父亲联系,然后陪我父亲一起去派出所。
 
    4月24日下午,崇义派出所联系我,要我从隔壁屋翻进去给我父亲做工作。我翻进去之后,把我父亲说通之后,我们就一起出门,到崇义派出所。在询问我父亲的同时,派出所副所长冉庆向我父亲要了家里的钥匙,说要到我家把电脑拿到派出所去删除所有东西(没有任何搜查令类似的东西),到我家之后,翻遍了电脑周围的所有抽屉,并且还问我有没有U盘之类的东西,最后拿走了主机和笔记本电脑,说要扣留一段时间(至今未还)。6月2日,我再次去崇义派出所找到副所长冉庆,然后他要我再等几天,我就说了一句,都这么久了,电脑到底在什么地方的,然后他回答我:电脑在该在的地方。
 
    4月24日晚上6-8点的时候,派出所说要对我父亲进行治安拘留10天的处罚,并且派出所干警几次叫我先回家休息。
 
    4月24日晚上10-12之间,区公安局局长马世文等一席人到派出所,去楼上开了会,下来之后,就说现在治安拘留,正在向重庆申报劳教一年,,
 
    4月25日凌晨0-1点之间,通知我到派出所去,还要签字,在凌晨1点的时候给了我一个聆询告知书(我父亲已经劳教一个多月了,至今没收到正式的劳教通知书之类的)。
 
    然后在执安拘留了6-7天的时候,送去劳教了。
 
    现在已经劳教有一个月了。
 
    详细地址:重庆市涪陵区人民西路89号2栋2单元4-2。
 
    联系电话:13594575719,姓名:方迪  QQ:360298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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