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14日電)中國大陸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張軍表示,要重判極端仇視國家的罪犯。這番話引起大陸網民熱議;法律專家則分析,這項從嚴訊號值得關注。

法制日報報導,張軍日前在法院系統貫徹刑法修正案(八)的研討會上強調,對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的犯罪分子堅決重判。

張軍強調要根據刑法規定,「對危害國家安全、恐怖組織犯罪、黑幫犯罪等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犯罪分子,尤其對於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以不特定人為侵害對象、所犯罪行特別嚴重的犯罪分子,該依法重判的堅決重判,該依法判處死刑立即執行的絕不手軟。」

大陸法律事務專家金小鵬說,這番談話釋放的「從嚴」訊號值得關注。

他說,刑法修正案(八)內容包括從寬和從嚴兩部分內容。張軍在這個內部業務研討會上強調了從嚴的部分並點出幾類應該從嚴處置的罪行,而這項講話又透過媒體公之於眾,可以理解為一種警示訊號。

大陸網民則抨擊「極端仇視國家和社會」罪行涵蓋面可以極廣,卻看不出對仗勢欺人、引發和激化百姓憤懣的貪官污吏有什麼威懾力。

有網民說,「仇視國家和社會」是個抽象概念,難以據此定罪;此話出自高院副院長之口,令人不解。

金小鵬認為,張軍是在法官所熟悉的語境用同行熟悉的語言表達了一種政策導向,而透過媒體公布這番講話,本身具威懾和警示作用。

從具體列出的應重判類罪行看,比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本身就是個「很大的筐」。

他說,以言獲罪也有可能被解釋為可重判類罪行。

大陸社會矛盾近年來出現激化,民眾抗議方式也有暴力化跡象,比如江西撫州最近發生的針對政府大樓的自殺式炸彈攻擊案,作案者據稱是因多年投訴住房被強拆無果,最後走了極端。

也有網民說,官逼民反,為什麼強調重判時不問問自己,百姓為什麼要走極端?100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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