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聿文:公民独立参选中国人大代表的意义

(2011-06-20)

早报导读

● 邓聿文

我的朋友熊伟日前宣布参选北京市海淀区人大代表,我为他的行动感到高兴。作为一个非京籍的外来者,若能当选区人大代表,无疑将有利于推动对外来人口权利的保护。

除了熊伟外,近段时间宣布参选最高地方人大代表的还有网络达人李承鹏等,我支持这种参选的举动,因为这是公民责任的体现,代表着历史的发展方向。

公民须重视选举并强化选举

对一个社会来说,公民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政治权利就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国政治民主化的程度如何,首先看的是公民选举权利的落实和行使情况。事实上,中国的宪法和选举法早有规定,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但为什么在现实中这个规定落实得不好?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人们不能认真地对待宪法和法律赋予自己的权利,自动地放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从人类的发展史来看,任何公民权利的获得,尤其是政治权利,都是通过自身的努力争取来的,即使宪法和法律上有规定,若不去争取,也不会自动实现。而在现代社会,公民在国家政治权益上的分配一般是通过选举来实现的,因此,只有认真对待选举,才能真正保障自己的法律权利;只有当人们充分重视并正确行使自己的选举权,才会发现权力其实就在自己手中。从这个意义上讲,认真对待选举,也是在维护人大制度,因为人大制度的根本目的,是推进和保障人民当家作主。

客观地说,目前最高的人大代表选举,在公正性和透明性上与过去相比,都有所进步,但竞争程度还有待加强。尤其在地方,一定程度上还存在人大代表被分配和指派的情况。这当然是因为执政党从理论上假定,当选的代表能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不存在个人私利。问题是,此种理论假定并不存在,由这个理论假定出发而设计的制度,就可能造成实际当选的人大代表,结果并不会为全民说话,他代表的只是自己所属阶层的利益,甚至是小团体利益。这种情况在近年的人代会日益明显。

要改变这种情况,就需要每个人都重视法律赋予自己的选举权利,认真对待这种权利,强化选举的竞争性。事实上,选举的精髓就在于其竞争性。有竞选,才有比较和鉴别,人们才能在不同的候选人中更好地进行选择,选民的利益也才能得到更好保障。

因此,今次熊伟们以一个公民的身份独立参选,它的最大意义就在于给人们多了一种选择的权利,从而激活地方的人大选举。即使最后他们当选不了人大代表,这个参选的过程也可以做很多普法的工作,这其实就是民主训练的过程,是一个播撒种子的过程。

改进选举制 让更多人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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