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養犬新政,城市化地區一戶養犬超過一隻的,需要把犬類轉交他人或其他單位,或送至收容所,同時上海禁止個人飼養大型烈犬。為了收容這些被禁止飼養的犬隻,上海區縣正在籌備犬隻收容基地,並將設立一個官方的犬類管理網站。

根據上海新頒佈的「養犬管理條例」第36條規定,相關行業協會、動物保護組織等社會團體經市公安部門認可,可以開展犬隻的收容、領養工作,收容、領養的犬隻不得用於經營活動。公安部門可以通過購買服務等形式予以支援,並履行監督職責。

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總隊表示,由於犬隻的收容涉及到公安、畜牧、工商等多個部門,目前各區縣正在籌備犬隻收容基地。犬隻收容基地籌建完畢後,還將嘗試與一些志願者組織共同合作,進行犬類管理。

此外,上海還會設立一個官方的犬類管理網站,在網站上增設查詢、領養犬隻等便民服務類資訊,為養犬人提供官方的資訊。市民如果丟失犬隻,也可以到這個網站上查詢或申報登記失蹤犬隻資訊。

據了解,目前公安機關仍在辦理2010年養犬許可證的年檢,6月25日以後開始受理新增養犬登記。

Chat about this story w/ Talkita

本文由自动聚合程序取自网络,内容和观点不代表数字时代立场

定期获得翻墙信息?请电邮订阅数字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