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者有其屋”抑或“居者有其债”?

(2011-07-11)

早报导读

翁精敏

衣食住行是人活在世上最基本的四种需要。对国人而言“住”的问题相信是最为棘手的。没有钱,我们可以不必穿名牌,可以不必吃酒楼,也可以不必出国游;但人再穷都需要有一个栖身之处,不会因钱不够用就睡路边!新加坡建国先驱为了解决这个生活基本的需求,早在60年代就开始推行“居者有其屋”计划,大量兴建政府组屋,其售价是一般国人负担得起的,并且通过公积金储蓄的政策,进一步落实“居者有其屋”政策。今天,80%以上的国人能够拥有自己的房屋,确实是受惠于一个有远见、肯为人民设想的政府。然而,时光荏苒,曾几何时,屋价飙升,没有稳定的经济基础,实在难圆“拥屋之梦”。

笔者的父母亲70年代在宏茂桥选购了一间三房式组屋单位,当时屋价仅1万3000元。父母当时收入不多,但应付当时的分期付款却绰绰有余。反观今日,一间普通的三房式组屋叫价动辄20万元以上,即当年屋价的20倍!一些兴建在所谓“成熟地区”的屋价更是当年屋价的30倍!或许有人会认为时代不同了,今非昔比,当年“五分钱大过牛车轮”,我们怎能以过去的经济标准来衡量今天的开销呢?问题是:我们今天一般国人的收入并没有随着时代的变迁而倍增,反之,因随着物价高涨、通货膨胀,我们的收入实际上是减少了;若要以有限的收入来应付庞大的房屋贷款,外加上其他种种生活开支,难怪许多国人有怨言。

更叫人感到担忧的一个现象,就是在这种经济前景并非那么明朗的情况下,本地却出现了一轮轮的“炒楼热”。政府虽然一再出手尝试“降温”,却似“杯水车薪”,结果屋价不跌反升,报章报道称,今年“次季转售组屋溢价中位数回升或破3万”。有些卫星镇的“私人组屋”更以“天价”粉墨登场叫卖。

多数买家并非富豪,他们能购买这样的屋子,不就是向银行以低利率贷款借来的吗?可是,政府和市场人士都一再发出“利率不可能永远那么低”的警告,但不少买家却总是充耳不闻。《联合早报》较早前的报道引用了金融管理局提供的图表和个案,理出一个清楚的结论:“一名现在每个月偿还2304元来供楼的人,假设利率维持不变,到了第三年每个月必须偿还3195元。如果利率上调5个百分点,他每个月的供款将显著增高至5461元。”

或许我们觉得应该抱乐观的态度,相信“明天会更好”(例如薪水会增加)。但对上述政府与市场人士所发出的警告充耳不闻,却无疑是盲目的乐观,一旦利率显著上升,薪金的涨幅就很可能应付不了每月需偿还的抵押贷款。

回到“居者有其屋”的基本需要问题:房子再贵,相信我们仍然还是希望有生之年能拥有一间属于自己的房子;但笔者却宁可拥有一间小一点、偏远一点的蜗居(像早年一家五口住在属于“偏僻地带”的新镇组屋,但却能开开心心地过活),也不要为了投机或其他一些不会攸关生死的理由(如靠近名校),而选择一间会让我变成“居者有其债”的豪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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