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裕林:陈如斯的承诺

(2011-08-26)

早报导读

● 蔡裕林

总统是位德高望重,跨越任何政党政治的国家中心人物。这一点,不论是在实行民选总统制之前还是之后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民选总统制被赋予监管国家储备金的权力。

总统竞选提名前,四位准候选人都发表了对总统职权与功能的看法。可以说,那只是表达个人的看法,见仁见智。但是总统提名后,候选人的言论便不再是看法,而是必须依据宪法的真实定义解读。具有政治行动的实质意义。绝不可根据个人的想法行事。这应当是必须遵守的起码准则。很难想象,一个不懂相关宪法权力,或者不遵守宪法定义的人,能够成为一个称职的总统。

因此,细心聆听与拜读了总统候选人8月18日晚上的广播内容,候选人中竟然有人发表与大选政治宣言如此类似的言论,实在令人惊讶。这里就以候选人陈如斯先生的讲词为例作一对比。

陈如斯在他的广播中指出,总统的职责就是“对政府进行监督与制衡。关键字是‘监督与制衡’。这是民选总统制的最重要的宗旨。”

要如何监督与制衡政府呢?他提到:“政府在国会中有压倒性的优势,也便能任意制定政策,随意修改宪法”,“在政府越线时能代表民众出来说话,维护全民利益。”到底这是总统的职责还是政党人物的职责?

依据宪法,民选总统的其中一个重要的权力与职责的确是有权“监督与制衡”政府对储备金的使用。但却不是“监督与制衡”政府的施政。因此,其上述的言论,显然指的是包括了对政府的施政。如此说来,岂不超越了现有宪法规定民选总统的权力与职责?陈先生的动机何在,我不便揣测。像陈如斯如此聪明的人心里的“目标”,只有更聪明的选民才能识破。

再者,陈如斯表示一旦当选他承诺“如果要拨出足够资源,回应年轻国人在教育和事业的需求,协助家庭应付高涨的生活费,年长者获得满足的医疗照顾,让有特殊需要的孩子获得支援……我绝不死守国库不放……”。言外之意,他主张新加坡政府应动用储备金,实行解决社会与民生问题的福利政策,而不是处于特殊的经济危机时期。这与政府一路来的政策背道而驰。现姑且不论实行福利政策会造成怎样的后果,这样的政策主张,将即刻引发两个问题。

一是总统和政府之间如何协调政策的差异。更何况,陈如斯曾经在记者会上说过,如果他的意见经过三四次的沟通后无法取得一致,他将会对外发表。这种干预政府施政的做法,难道是宪法所允许的吗?二是如此一来,总统作为团结国人的中心人物,要如何去化解“国家的进一步分裂”。试想,当新加坡总统代表国家接见外国使节时,不论是主动还是被动被问及相关事件时,何言以对?新加坡的国家形象又去了哪里?

目前为止,对照其他候选人的相关言论,他们并不认同要就国家的治理,对政府采取公开表态的方式。这是值得肯定与赞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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