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京办”撤不掉的逻辑

作者:何三畏

来源:南方网

来源日期:2011-9-20

本站发布时间:2011-9-20 9: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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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去年此时,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整顿”驻京办,要求县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625家“驻京办”列入被撤名录。然而,昨日新京报报道,一年来,多家在撤之列的驻京办改头换面,潜伏北京。

  去年此时,国务院办公厅发文“整顿”驻京办,要求县级政府和职能部门驻京办“一律撤销”,625家“驻京办”列入被撤名录。然而,昨日新京报报道,一年来,多家在撤之列的驻京办改头换面,潜伏北京。

  如果对驻京办的“功能”稍有了解,就不会对这个消息感到意外。我真怀疑,是否有一家真正老老实实地撤回去了。如果撤回去了,后果是什么?驻京办有“很要紧”的事情办,国办一个文件就想撤销?难。除非先发一个文件取缔其功能,但这是不可能的。

  正因为北京是权力的集中地,各地才要设立驻京办。再说,驻京办也有相应的编制,如果你不能说明这一编制违法,就没有足够的依据撤销它。事实是,设立驻京办,确实不违法,就像设立驻穗办、驻沪办、驻港办、驻纽约办也不违法一样。而“县级驻京办”,也应该跟“县级以上驻京办”一样不违法。

  说白了,驻京办本身没有原罪,它成为一个“负面”的机构,是因为权力的毒化,而权力是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的。显然,如果北京没有这样一些口含天宪、不依法办事的部门,驻京办就不会这样繁荣。

  实际上,按照现实逻辑,任何偏远的基层都有设立驻京办的必要。请客送礼,饮宴作乐,钱权交易的腐败中转站,这种灰色乃至黑色的功能就不用说了,要说的话,某种意义上,它也是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手段,因为一个批文、一个项目,确实可以带来一方繁荣。基于这些功能,不要说撤销,常设的驻京办还忙不胜忙呢,真正撤了,遇到紧要关头,就只好包专机了。鉴于这种困难,你又叫撤,它只好转入地下。

  以上是驻京办的经济功能,在政治上,地方政府有设立驻京办的足够动机。

  按照现在的社会管理状况,许多原本应该也完全可以通过地方解决的问题,不得不在万般纠结之后,汇入“上访”的洪流,北京自然是上访的最终目的地,这也导致发生在北京的“上访”和“截访”的矛盾日益尖锐。每一级政府都要求矛盾就地化解,但最后,每一个地方的老百姓都不得不顽强地把死结顶到北京去。而北京也绝对不许可,同时也确实是容不下这么多矛盾,所以,对于各地方来说,最重要的就是把上访者弄回去,这就是“截访”的硬道理。单就这一项,也需要保留或者加强驻京办,说撤就撤呢?可没这么简单!

  但驻京办确实已经成了一道难堪的风景,这种在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周围表演的腐败景况一定也令体制内的某些人士感到忧虑。2006年1月5日,当时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吴官正在中纪委第六次全会上说,要“防止和解决一些地方和企业驻京办事机构存在的请客送礼等不正之风”。话说到这个份上了,可见驻京办是个什么名声

  非常明显的是,撤销驻京办相当于切除痛脚,虽然谁都知道,脚本身并不痛,它只是头痛的反射。就算令行禁止,名录内的625家“基层驻京办”全部风流云散,也算不了什么,名录外的驻京办又有多少?

  驻京办的问题并不是今天才暴露的。驻京办的繁荣由来已久,中央也没有少上心,至少1962年和1966年就整顿过两次,但是,它却越撤越多,越整顿越系统,到今天,“需要”有驻京办的,应该都有了,而且都觉得“划算”,坚持不撤退。因为驻京办是体制的附着物,只能跟体制共繁荣。

  哪怕是要暂时停止给驻京办的沃土施肥,也会触及到极大的利益。例如,需要调整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给地方应有自治权,让各地民众更多地参与地方事务,以此解决地方行政的合法性,而不是以上级批准为最大的合法。

  (作者系资深媒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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